前面講到狄仁杰考明經科中第,從此踏上仕途。按照唐代規(guī)定,明經科上來的人,根據考試成績,授予不同品級的官職。狄仁杰被派到汴州擔任判佐,從七品下的官。汴州就是河南開封。當時這一帶屬于經濟發(fā)達、人口稠密的地方,年輕人有這樣的起點是相當不錯的,此時的狄仁杰可謂春風得意。不過很快他就遭受了仕途上第一個打擊——有人向上級誣告他,讓他經歷了不大不小的一番折騰。
為什么事告他,告他什么罪名,史籍里沒有明確的記載。根據兩唐書的記載,是汴州一個“吏”告他的。在唐代官場上經常爆發(fā)“官吏矛盾”。官和吏不是一回事兒。官的等級高,出身好,前途光明,相當于領導。吏呢,等級低,升遷的機會也少,相當于辦事員。但是吏卻有個長處,就是長年累月在一個崗位上工作,很熟悉法律文書和行政運作。在唐代,吏的人數要大大多于官。這些人由于出身寒微,干的工作又多又累,而且前途也不光明,所以心理上很不平衡,和官這個階層有天然的矛盾。在官的眼睛里,這些刀筆吏都是些“性非良善”的小人;在吏的眼睛里,這些官都是些迂腐書生。
唐代的年輕官員,尤其是科舉上來的這些,多數都要到地方擔任低級官員,他們一到地方就會面對數量眾多的吏。這些人仗著自己是本地人,熟悉行政程序,經常欺負這些初來乍到的官員。誰讓你少年得志,誰讓你前途光明?我就跟你過不去!舉個例子,《啟顏錄》記載說有的小吏善于做手腳,以權謀私,一旦有新的縣官來了,他要搞點小手腕,試驗一下你這個人聰明不聰明。新官一來,他就給人家念民夫名單,名字一聽就是胡編的,什么“宋郎君、成老鼠、張破袋”,你要是光是“嗯嗯”地聽,他就知道你是個糊涂蛋,以后就放心大膽地繼續(xù)為非作歹。
我估計狄仁杰到了汴州遇到的也是這號貨色。一個新來的官,能不能鎮(zhèn)住這些吏,是一門學問呢。古人把官員鎮(zhèn)住小吏們的手段劃分為三個等級:低的等級——人不能欺,你很聰明,小吏欺負不著你;中間的等級——人不敢欺,你很厲害,小吏不敢欺負你;最高等級——人不忍欺,你這人德行太好了,太仁義了,以至于小吏們不忍心欺負你。以狄仁杰的個性和睿智,再加上此時的他年輕氣盛,我估計他屬于“人不能欺”那一類,誰耍手腕他就給你揭出來,這些吏一看,好,你厲害,斗不過你,我捏個罪名告你。這一告,可能罪名還不小,以至于驚動了一位大人物來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