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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大師談》第七章 大漢帝國的發(fā)展(1)

中國歷史:大師談 作者:張蔭麟


第七章 大漢帝國的發(fā)展

第一節(jié) 純郡縣制的重建

劉邦即帝位之初,除封了七個異姓的“諸侯王”外,又陸續(xù)封了一百三十多個功臣為“列侯”。漢朝的封君,主要的就是這諸侯王和列侯兩級。在漢初,這兩級的差異是很大的。第一,王國的境土“多者百余城,少者乃三四十縣”;這七個王國合起來就占了“天下”的一大半。但侯國卻很少有大過一縣的。劉邦序次功臣,以蕭何為首,而蕭何初受封為酂侯時,只食邑八千戶;后來劉邦想起從前徭役咸陽時,蕭何多送了二百錢的贐,又加封給他二千戶;后來蕭何做到相國,又加封五千戶;合共才一萬五千戶。終漢之世,也絕少有超過四萬戶的列侯。第二,諸侯王除享受本國的租稅和徭役外,又握著本國政權(quán)的大部分。王國的官制是和中央一樣的。漢代的官制大抵抄襲秦朝。中央有丞相,王國也有之;中央有御史大夫,王國也有之;中央有太尉,王國則有中尉。王國的官吏,除丞相外,皆由諸侯王任免。但列侯在本“國”,只享受額定若干戶的租稅和徭役譬如某列侯食五千戶,而該國的民戶超過此數(shù),則余戶的租稅仍歸中央,并沒有統(tǒng)治權(quán)。他們有的住長安,有的在別處做官,多不在本國。侯國的“相”實際是中央所派地方官,和非封區(qū)里的縣令或縣長相等漢制萬戶以上的縣置令,萬戶以下的縣置長。他替列侯征收租稅,卻不臣屬于列侯。在封君當(dāng)中,朝廷所須防備的只有諸侯王,列侯在政治上是無足輕重的。

最初,諸侯王都是異姓的。異姓諸侯王的存在,并非劉邦所甘愿。不過他們在新朝成立之前都早已據(jù)地為王。假如劉邦滅項之后,不肯承認他們既得的地位,他們在自危之下,連合起來,和劉邦抵抗,劉邦能否做得成皇帝,還未可知。所以當(dāng)劉邦向群君臣詢問自己所以成功的原因,就有人答道:

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愛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與天下同利也。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戰(zhàn)勝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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