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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大師談》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會(2)

中國歷史:大師談 作者:張蔭麟


周朝的諸侯國,就其起源可分為四類。第一類是開國之初,王室把新征服或取得的土地,分給宗親姻戚或功臣而建立的。第一講所表列的國家皆屬此類。第二類是開國許久之后,王室劃分畿內(nèi)的土地賜給子弟或功臣而建立,例如鄭、秦。鄭始祖為周厲王少子友,宣王時始封,在今陜西華縣。幽王之亂,鄭友寄家于鄶及東虢,因而占奪其地,別建新國在今河南中部黃河以南新鄭一帶。第三類是拿商朝原有的土地封給商朝后裔的,屬于此類的只有宋。第四類是商代原有的諸侯國或獨立國,歸附于周朝的,例如陳、杞等。舊說周朝諸侯,爵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此說曾有人懷疑。但現(xiàn)存東周的魯國史記里確有這五等的區(qū)別。其中所稱及的諸侯公爵的只有宋,男爵的只有許今河南許昌;屬于第一類的多數(shù)為侯,亦有為伯的;屬于第二類的秦、鄭皆為伯;屬于第四類的大抵為子。

王畿內(nèi)的小封君殆全是王族,列國的小封君原初殆亦全是“公族”國君的同族,但至遲在前七世紀初這種清一色的局面已打破。齊桓公前六五一至前六四三年有名的賢臣管仲和景公前五四七至前四九○年有名的賢臣晏嬰都有封地,卻非公族,并且晏嬰據(jù)說是個東夷。晉國自從獻公前六七六至前六五一年把公族幾乎誅逐凈盡,后來的貴族多屬異姓,或來自別國。秦國自從它的政制有可稽考,自從穆公前六五九至前六二一年的時代,已大用“客卿”,公族始終在秦國沒有抬過頭。但魯、鄭和宋國,似乎終春秋之世不曾有過至少稀有非公族的小封君。這個差異是進取和保守的差異的背景,也是強弱的差異的背景。畿內(nèi)小封君的情形,我們所知甚少,姑置不談。列國的小封君統(tǒng)稱為大夫。列國的大夫多數(shù)是在國君的朝廷里任職的,其輔助國君掌理一般國政的叫做卿。卿有上下或正副之別。大國的卿至多不過六位。大夫亦有上下的等級,但其數(shù)目沒有限制。大夫的地位是世襲的,卿的地位卻照例不是世襲的,雖然也有累代為卿的巨室。大夫的家族各有特殊的氏。有以開宗大夫的官職為氏的;有以封地的首邑為氏的;若開宗大夫為國君之子,則第三世以下用開宗大夫的別字為氏。下文為敘述的便利,稱大夫的世襲的家業(yè)為“氏室”,以別于諸侯的“公室”,和周王的“王室”周制:列國的卿,有一兩位要由王朝任命,但此制實施之時間空間范圍不詳。

周王和大小的封君包括諸侯構(gòu)成這封建社會的最上層,其次的一層是他們所祿養(yǎng)的官吏和武士,又其次的一層是以農(nóng)民為主體的庶人,最下的一層是貴家所豢養(yǎng)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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