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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婚》 017 麥子惠的過去(1)

刺婚 作者:印月


017 麥子惠的過去

“嗯。聽你說了這么多,我得出一個結論:彭超每做一件事,事先都是有計劃、有目的、有安排的,城府很深,并不是你想象中事情好像是自然發(fā)生的。比如說他曾經(jīng)試圖用其他的方法得到你,卻不成功。既然這樣,那就來霸王硬上弓。他就是看出了你的軟肋,不會記恨他一輩子?!丙溩踊菡f。

“呃?不會吧?”

“依然,那你告訴我,你還想繼續(xù)和他一起生活嗎?”

“不知道,我現(xiàn)在好亂?!?/p>

“唉!俗話說:夫妻勸好不勸離??晌疫€是想提醒你,彭超不是一個可信、可靠的人。說件事給你聽吧,記得你曾經(jīng)問過我,為什么會離開杭州來廣怡。其實,我是很喜歡杭州的,也舍不得離開。只是那一年,發(fā)生了一件令我痛不欲生的事情,因此我才決定離開杭州來廣怡。以前杭州的那個百匯信息公司,也就是我和你第一次見面、彭超帶你去的那個公司,原本有百分之六十的股份是我的。當年程振華,就是那個公司的老板,我以前的男朋友,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只是一個業(yè)務員。當時我在杭州一家實力最強、規(guī)模最大的信息公司做行政工作,負責人事,他是我招聘進去的業(yè)務員。那一年我只有二十三歲,他剛來公司沒多久就開始追求我,一年后,我和他談戀愛了,沒多久就雙雙離開那個公司。我們早就商量好了,自己開公司,可是我們的資金不夠,他有四萬元,而我只有兩萬元。于是我就向我爸爸借了四萬元,這樣籌集了十萬元,以他的名義注冊了一個公司,類型屬于個體戶。兩年后,我們積累了一些錢,就增加資本,重新注冊一個公司,就是后來的百匯信息公司,這個公司屬于有限責任公司,至少要有兩個股東,他去注冊的時候卻沒有寫我的名字,而是寫了他和他表弟的名字。當時我很不高興,他就跟我解釋說:我們馬上就要結婚了,同一個公司是不能用夫妻兩個人的名字注冊的,就這樣我沒有再說什么。這件事過后,他一直以工作忙為由,到最后分手,我和他都沒有結婚?!?/p>

“哦?那,你們后來為什么要分手呢?”凌依然深感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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