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國(第五部):出師北伐》四、斗笠(2)

三國(第五部):出師北伐 作者:(日)吉川英治


荊州民眾因此全都歸順了吳軍。原在荊州的關羽家人,也按呂蒙的指示被客氣地轉(zhuǎn)移到另外的居處,受到吳軍的保護,且可自由活動。荊州民眾均交口稱贊呂蒙是個好官。

呂蒙每天帶領五六名隨從,親自騎馬視察民情。一天,在視察途中忽然下起驟雨,雖然衣服被淋濕了,但呂蒙仍在巡視。就在這時,一個士兵從對面快步跑來,正將一頂老百姓的斗笠戴在自己的頭盔上。呂蒙用鞭子指著他喊道:“來人!把那名士兵抓起來!”

兩名隨從立即催馬在雨中追上前去,將那名士兵綁了過來。呂蒙一看,此人原來是自己熟悉的同鄉(xiāng)。

呂蒙冷冷地瞪著他說道:“我以前發(fā)過誓,絕不殺同鄉(xiāng)同姓之人,但那指的是私事而非公務。你遇到下雨便偷老百姓的斗笠,違犯了告示上的一條禁令。你雖是我的同鄉(xiāng),我也不能徇私枉法,今天就要將你砍頭示眾。”

那個士兵在雨中嚇得拼命磕頭求饒,“饒我一命吧。小人看那只不過是一頂斗笠,才隨手拿來的?!?/p>

呂蒙只是搖了搖頭,“不行,絕對不行。我知道你是隨手拿來的,也知道這不過是一頂斗笠,但我不能饒了你。因為既然是法,就必須嚴格執(zhí)行?!?/p>

那名士兵的首級最終還是與那頂斗笠一起被懸門示眾。百姓們聽說這件事后,都稱贊呂蒙大公無私。東吳三軍卻誠惶誠恐,連掉在路上的東西也不敢撿。

不久,等候在江上的孫權(quán)率領眾將進城。他接見降將潘濬,允諾將其編入東吳軍中,又將關在牢里的曹軍俘虜于禁放出來,卸下頭枷,對他說道:“你也來為東吳效力吧?!?/p>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