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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城市之光》第九章 編碼(11)

心理罪:城市之光 作者:雷米


2008年對中國人而言,是一個特殊的年份。在歷經(jīng)數(shù)年的宣傳中,那個遙遠的夢想已經(jīng)近在眼前。一場全球矚目的運動會,成為每一個中國人釋放內(nèi)心狂熱的目標。

然而,在有些人的記憶中,2008帶給他們的,不是舉國歡騰的榮耀,而是滲透鮮血的慘烈。

入夏以來,在C市寬平區(qū)接連發(fā)生兩起入室強奸殺人案。雖然C市并非奧運分賽場,但是,在這敏感時期,仍然引起了省廳的高度重視,并責令寬平分局限期破案。

第一起殺人案發(fā)生在新竹小區(qū)4號樓3單元301室。死者張某,27歲。未婚,無業(yè)。生前遭暴力強奸后,被電話線繞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兇手乃和平入室。從廚房里收拾停當?shù)囊慌鑾~及空空的垃圾盒推斷,死者在下樓扔垃圾的時候,被兇手尾隨入室實施強奸殺人。這一點,從樓下垃圾集中點的一袋裝滿魚頭魚尾的垃圾中可以得到驗證。由此可以推斷,兇手雖然和平入室,但并非死者的熟人。

現(xiàn)場有少量搏斗痕跡,死者身上所穿的棉質(zhì)睡衣幾乎被扯碎。結(jié)合在現(xiàn)場提取到的足跡,初步推斷兇手的身高在175cm以上,身體強壯,可能從事體力勞動。兇手在現(xiàn)場留下大量痕跡物證,包括指紋、足跡及殘留在死者陰道中的精液等生物物證??磥恚瑑词譄o心,也無意掩蓋罪行。

第二起殺人案發(fā)生在C市軸承廠職工宿舍D區(qū)22號樓4單元202室,死者栗某,39歲,已婚,生前系某超市收銀員。死者遭暴力強奸后,被銳器砍切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現(xiàn)場慘不忍睹。兇器為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一把菜刀,系栗某所有。兇手乃和平入室。從尸體所處位置(客廳)、附近散落的購物袋及死者身上尚存的衣物、高跟鞋來判斷,死者當時購物回家,遇到兇手后,被其尾隨至樓道內(nèi),趁死者開門時,將其擁撞入室內(nèi),進而實施強奸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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