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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畫像》第七章 為了忘卻(20)

心理罪:畫像 作者:雷米


“對于我們警察,最好的朋友就是自己的槍。”他鄭重其事地把子彈放在方木手里,又把方木的手握住,“槍我不能給你,送你一顆子彈吧。留個紀(jì)念?!?/p>

方木心想:靠,大哥,你不覺得不吉利啊?這話怎么聽都感覺是“送你一?;ㄉ讎L嘗!”

不過他還是把子彈小心地放在衣袋里,“我回去了,你自己開車小心點?!?/p>

邰偉的手卻沒放開,他仿佛審視般地盯著他看了幾秒鐘,鄭重其事地說:“方木,考沒考慮過將來要做個警察?”

“沒有!”方木堅決地說道,隨后就頭也不回地走了。

邰偉討了個沒趣,悻悻地打開車門,上車,發(fā)動,看見車內(nèi)鏡上掛著的“五條禁令”,心里祈禱著千萬別遇到警務(wù)糾察。

方木沒有回寢室,而是走到校門口的公共汽車站。他躲在站牌后面,看見邰偉的吉普車開遠(yuǎn),才跳上一輛315路公共汽車。車開到長生路的時候,方木下了車。向北走了不遠(yuǎn),就到了J城專門經(jīng)營殯葬物品的延壽街。20分鐘后,方木拎著一個鼓鼓囊囊的黑色塑膠袋登上了返校的公共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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