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首次垂簾(4)

慈禧傳:兩個英國人清代北京見聞錄 作者:(英)約翰·奧特維·布蘭德


恭親王在宮廷之外,和國內外的官員來往自由,不聽從太后的旨意,任意妄為。太后命令太監(jiān)監(jiān)視親王,把他種種行為回報給自己。太后越來越對恭親王有猜疑的心理,這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太后已經發(fā)現恭親王的權力很大,經常超越和挑戰(zhàn)自己的權威,于是決定告誡恭親王,讓他明白國家體制,不能僭越。人事大權,應該由太后決定,如果不合太后的意愿,立即會遭到罷免。

太后一直尋找機會,直到執(zhí)政的第四年,機會來了。有一天,恭親王在回答太后時,不合規(guī)矩地自己站了起來,這種行為是違反朝廷制度的。原先規(guī)定,只要是被召見的大臣,不能自己突然站起來,這是為了避免大臣有特殊的舉動危害皇帝的安全而特意設立的制度。太監(jiān)稟報太后后,慈禧大聲說:“恭親王突然站起來,恐怕有別的用心,會對兩位太后帶來危險?!笔绦l(wèi)們聽到后進入大殿,把恭親王拉了出去。太后下了一道命令:

恭親王侵朝廷大權,濫舉妄動,罷議政王之位,開去軍機大臣及其他宮廷要職,總理衙門之差亦撤去。

這道詔令中還說了“恭親王辜負了朝廷的恩典,濫用權力,任用私人,因此應該被罷免”之類的話。

一個月之后,慈禧聽到國內外對于處理恭親王的行為有看法,她認為憑著自己的地位,不能被人隨意談論,于是下達一道詔令,以自己和東太后的名義,解釋了這件事情,主要是為了維護自己,掩飾當時的做法。

如果從實際情況來看,恭親王的這次受罰,對自己并不是都是壞事。七天之后,慈禧又以兩位太后的名義,下達一道詔令:

今恭親王既能領悟此意,改過自新,朝廷于內外臣工,用舍進退,本皆廓然大公,毫無成見,況恭親王為親信重臣,才堪佐理,朝廷相待,豈肯初終易轍,轉令其自耽安逸耶!恭親王著仍在軍機大臣上行走。毋庸復議政名目,以示裁抑。望其勿忘此日愧悔之心,益矢靖共,力圖報稱,仍不得意存疑畏,稍涉推諉,以副厚望。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