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哲學(xué)導(dǎo)論》第6章 自由(29)

哲學(xué)導(dǎo)論 作者:(美)羅伯特·C·所羅門


在根本的手段上,為他準備好了的存在,與他作為居間行動者所部分塑造的存在并不矛盾。他的性格是由他的環(huán)境所塑造的(其中包括他所處的特殊體制),但是,他自己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塑造性格的愿望,也是其中的環(huán)境之一,而且絕不是影響最小的環(huán)境。確實,我們無法全然不同于我們之所是。但是,那些被認為塑造了我們性格的東西,也不全然就是我們應(yīng)該成為的我們之所是。除了自己的行動之外,他們的意愿并不具有直接的力量。他們按照他們想要塑造我們的樣子來塑造我們,但這不是最終的結(jié)局,而是要求,而我們的習(xí)慣只要不是根深蒂固的,我們就能同樣地經(jīng)由意愿的要求使我們有所不同。如果它們能夠使我們置于某些環(huán)境的影響之下,同樣的,我們也能把自己置于其他環(huán)境的影響下。只要我們愿意,我們完全能夠像其他因素為我們塑造性格一樣,塑造自己的性格。

是的(歐文主義①者說道),但是“只要我們愿意”這幾個詞出賣了整個觀點:因為改變我們自己的性格的意愿是被給予我們的,它不是出于我們自己的努力,而是出于我們不得不處身其中的環(huán)境,我們具有這種意愿要么是由于外部原因,要么根本就沒有原因。這種說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確的:如果歐文主義者就到這里為止,他所持的就是一個無人能反駁的立場。我們的性格既是為我們準備好的,也是由我們所塑造的。但是,導(dǎo)致我們試圖去塑造性格的愿望是為我們準備好的。那怎樣呢?通常,這并不是因為我們身處的體制,也完全不是因為我們所受的教育,而是因為我們的經(jīng)驗,因為我們此前具有的性格所帶來的痛苦結(jié)果的經(jīng)驗,或者是因為偶然激發(fā)的某種強烈的欽慕或熱望。不過,認為我們具有改變自己性格的能力是一回事,而認為我們不應(yīng)該使用我們的能力,除非我們想要運用這一能力,則是另一回事,它們對我們的心靈具有截然不同的效果。一個人若不想改變自己的性格,就不能因為覺得自己無法改變性格而感到沮喪或無可奈何。只有存在著去做宿命論學(xué)說認為不可能之事的愿望,才能感覺到這一學(xué)說令人沮喪的結(jié)果。如果我們根本不愿塑造我們的性格,那么去想如何塑造我們的性格就毫無意義。但是,我們不應(yīng)因認為這樣的造就不可行而阻止這樣一種愿望,一旦我們有這樣的愿望,我們就應(yīng)該知道,這個作品不是不可取消的,因而并不是無法改變的,這一點極其重要。

確實,如果仔細加以考察,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只要我們愿意就能塑造我們自己的性格這種感覺,本身就是我們意識到的道德自由感。一個有道德自由感的人,就會覺得他的習(xí)慣或他的誘惑并不是他的主人,相反,他是他的這些習(xí)慣或誘惑的主人。一個人,哪怕屈從于這些習(xí)慣或誘惑,也知道他能夠抵制它們。一旦他打算完全擺脫它們,就沒有什么愿望比他知道自己能夠如此的感覺更強烈。當然,為了使我們完全意識到自由,我們就應(yīng)該成功地塑造我們迄今為止打算塑造的性格,這一點是必須的。因為,如果空有愿望卻未能實現(xiàn),在那一程度上,我們對自己的性格就不具有能力,我們就不是自由的。或者,我們起碼必須感覺到我們的愿望足夠強烈--如果它還不夠強烈到改變我們的性格--它在具體行為中與性格產(chǎn)生沖突時,能夠克服性格。因此,老實說,惟有具有堅定美德的人,才是完全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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