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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導論》第4章 自我(23)

哲學導論 作者:(美)羅伯特·C·所羅門


讓-保羅·薩特,論存在主義①

存在主義者的共同之處僅僅在于這一事實:他們認為存在先于本質--或者不妨說,我們必須從主觀開始。我們這話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拿一件工藝品--比如一本書或一把裁紙刀--來說,人們會發(fā)現(xiàn),它是一個對其已有一個概念的匠人制造的。他對于裁紙刀的概念,以及此前存在的制造裁紙刀的工藝,它是那一概念的一部分,同樣心中有數(shù)。因此,裁紙刀既是一件可以按照固定方式制造出來的物件,又是一個達到某一確定目的的東西,因為人們無法設想一個人制造一把裁紙刀而不知道它有什么用。于是,我們說,裁紙刀的本質--也就是使它的制作和定義成為可能的許多公式和質地的總和--先于它的存在。這樣的一把裁紙刀或一本書就是如此出現(xiàn)在我眼前的。這里,我們是從技術角度看世界的,而且我們說,制作先于存在。

當我們想到上帝這位造物主時,絕大多數(shù)時候我們設想他是一位超凡的工匠。我們考量一種學說時,無論是笛卡兒的哲學,還是萊布尼茨的哲學,總是暗含這樣的意思:意愿或多或少跟在理智后面,或者至少隨理智一同出現(xiàn),因此,當上帝創(chuàng)造時,他完全知道自己在創(chuàng)造什么。所以,人的概念在上帝的心靈中,就好比裁紙刀的概念在工匠的心靈中:上帝按照一定的程序和一種概念造人,完全就像工匠遵循一個定義和一套公式制造裁紙刀一樣。因此,每一個人都是居于神圣理智中的某種概念的體現(xiàn)。在十八世紀的哲學無神論中,上帝的觀念被禁止,但是,盡管如此,本質先于存在這一觀念依然沒有被觸及。這一觀念我們依然到處可以發(fā)現(xiàn),在狄德羅的著作中,在伏爾泰的著作中,甚至在康德的著作中。人具有一種人性。這種“人性”,也就是人的概念,在每一個人那里都可以找到。這就意味著,每一個人都是一個普遍的概念即人的概念的一個具體例子。在康德那里,這種普遍性被推到了極致,以至于森林中的野人、自然狀態(tài)中的人和資產(chǎn)階級都包括在同一個定義中,并且具有同樣的基本特性。在這里,人的本質又一次先于我們在經(jīng)驗中看見的歷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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