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哲學家認為,自我意識不僅對于一個人具有自己的個性概念至為關鍵,而且對于一個人確立一個持久的自我,即時間流逝中的同一個人,也至為關鍵。笛卡兒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想想他是如何描述他自己的:
可我究竟是什么東西呢?一個思考著的東西。什么是思考著的東西?就是在懷疑、理解、肯定、否定、意愿、拒斥以及想象和感覺著的東西。
他繼續(xù)說,我是一個具有欲望的東西,能感知到光和噪音,感覺到熱。顯然,笛卡兒的“自我”概念是思想概念,或者說意識概念--人的本質--它是每一個人都具有且每一個人都用以確定他或她自身的東西。他也聲稱用他的懷疑方法可以表明,即使他沒有身體,也可能是這樣。他論證說,就像我可能在所有其他事情上受騙一樣,或許我是因為受騙才以為自己“有”一個身體。因此,他得出結論說,為我提供一個身份或我開始我的哲學的那個自我不是我的身體。由此推出,我--無論我是男是女、是黑是白、是高是矮、是俊是丑、是強是弱--的自我的具體方面只是與我的身體有聯(lián)系,但它對于我的身份并不是本質。我的自我同一性在我的心靈中,在我的思考、懷疑、感覺、知覺和欲求中。本質上而言,我是“一個思考著的東西”。
勒內·笛卡兒,《第六沉思》①
所以,只是因為我確實認識到我存在,同時除了我是一個思考著的東西之外,我看不出任何別的東西必然屬于我的本性或我的本質,因此,我可以正確地斷言我的本質僅僅在于這一事實:我是一個思考著的東西【或一個其整個本質或本性是思考的實體】。而且,雖然我可能(或者說確實,如我一會兒要說的那樣)具有一個身體,而且與我非常緊密地聯(lián)系在一起,然而,由于一方面我對我自己有一個清楚明白的觀念,即我只是一個思考著的、非廣延的東西,另一方面,我對身體有一個清楚明白的觀念,即它只是一個廣延的、非思考的東西,因此可以肯定地說,這個我【也就是我的靈魂,那個我之所以為我的那個東西】與我的身體完全、絕對有別,并且可以沒有身體而存在。
重要的是要理解笛卡兒這里所采取的步驟。他所說的是,自我同一性取決于意識。我們的身份無論如何都不依賴于我們的身體來保持同一,因此,人的同一性不同于世界上任何別的事物的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