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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鐵血行伍(14)

大刀向鬼子頭上砍去:趙登禹傳 作者:石耿立


當日查看賬目,賣日本旗所賺的錢共計六七千元。馮玉祥立即找來地方正紳,迫令老板交出那款子,交由紳士們收存。那時常德城內(nèi)街路不平,地方污穢,乃用此款作修路浚溝以及清除穢積之用。

人民無法自保,因而請日本兵艦保護,買日本旗懸掛,這當然不是人民的錯,可也不是士兵的錯。罪惡在誰身上呢?馮玉祥說,第一,是在段祺瑞等的身上,這就是他們武力統(tǒng)一的結(jié)果,這就是他們窮兵黷武政策的賜予。第二,就在那些軍隊官長的身上。大官們自己胡作非為,不肯管也不能管那些下級官,下級官也就不管士兵。當權(quán)執(zhí)政者的責任是福國利民,軍隊的職責是衛(wèi)國保民。但是他們卻一反其道,把人民逼上死路,逼得他們出賣國籍,不愿做中國人,要求外國人來保護。

那時內(nèi)亂未定,遍地萑苻。常德城內(nèi)的治安之責,交由第二團第二營。第二團團長張之江,有膽有識;二團二營營長宋哲元,忠實勤勉,遇事不茍。城門上都有他們的士兵把守,遇有可疑的人經(jīng)過,都要盤問檢查。一天,沅江中日本兵艦上下來幾個日本海軍,搖搖擺擺地從南門進城,把守城門的士兵即要加以檢查。日本兵在中國境內(nèi)放肆慣了,哪里肯聽這個,表示不受檢查。馮玉祥的士兵為了執(zhí)行命令,卻非檢查不可。其中一個日本兵耍起橫來,給馮的士兵一個巴掌,士兵不能容忍,當即用刺刀與之搏擊。結(jié)果,日兵中三名受了傷,只好憤憤地抬回兵艦上去。

事情鬧出來之后,張之江和宋哲元先后來向馮玉祥報告,請示辦法。馮說,沒有出事的時候,當盡可能地不讓出事;既已出了事,而且曲在彼,直在我,即不必顧慮。卻看他怎么樣,他若要打,我們即同他打,絲毫不容忍讓。一會兒工夫,馮玉祥就接到電話,說有本地日本居留民會會長高橋新二和日本艦長要來見他,馮就請他們來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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