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誰說了算?
關(guān)于生孩子在婚姻中的重要性,有必要做些探討,生不生,生幾個,老實說只要做父母的養(yǎng)活得起,那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是其中一個人的單方意志),也不必受制于他人觀點。
但現(xiàn)在有些夫妻在這個問題上有了困惑,一類是當一方無生育能力(暫時的或長久的),而另一方卻很想要孩子的時候,特別是有些情況下那生理健全一方的家族家長還在熱切地期望“抱孫子”,矛盾就尖銳起來,甚至可能因此離婚。還有一類是生了一個或幾個女孩之后,男方或男方的父母想要個男孩“繼承香火”,搞得夫妻關(guān)系不睦,而女方可能不得不帶著女兒離開,拔了蘿卜地皮寬,讓位給另一個可能生男孩的新娘。
當然,這種情況下被動受傷害的往往是女性,孩子來自母親的身體,于是母親就成了替罪羊,盡管科學(xué)一再聲明孩子的性別主要由男性精子決定,但“不能生孩子的女人”和“生不出兒子的女人”依然在遭受不公正的輿論處罰。失去生育能力的男人很少因為這個原因被老婆拋棄。女人們往往可以接受去技術(shù)受孕生孩子,并繼續(xù)愛這個男人,愛這個家庭,但很多男人卻往往會因女人失去生育能力而考慮分手,意識的或潛意識的。
繁衍曾經(jīng)是物種存在的必須,目前可以理解為生命的本能的一部分,但顯然這個物種的延續(xù)已經(jīng)不需要我們某個人決心努力了,全球人口大爆炸導(dǎo)致能源危機、環(huán)境污染、房價居高、就業(yè)困難,所以少生優(yōu)生幾乎是功德無量的決定。心理學(xué)認為婚姻動機里有愛情、性和繁衍,還按照人類歷史進程分了三階段變化。其實在今天,這三種動機是在不同人中間有不同排序的,而且也遠遠不止這三種。愛情和性都不用與婚姻必然連接,唯有繁衍是需要通過婚姻取得合法身份的。但繁衍并不是義務(wù),不是做妻子的義務(wù),也不是做兒女對老人的交代,不是丈夫的權(quán)利,也不是指責和傷害的理由。不能生養(yǎng),可以領(lǐng)養(yǎng)或助養(yǎng),可以試管,當然也可以離婚換個有生育能力的對象。但更要把這看成是尊重自由意志,而不是失去生育能力的一方虧欠了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