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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東的軍伍生涯(1920年11月至1925年6月)(2)

張發(fā)奎口述自傳:國民黨陸軍總司令回憶錄 作者:張發(fā)奎


凱旋回穗后,粵軍正規(guī)單位的軍官就必須穿制服了;軍官與文官混雜的單位則不必穿軍服。粵軍成立了一個軍官訓(xùn)練班,輪訓(xùn)上士與排連長。優(yōu)秀的排連長通過考試可以去廣東講武堂深造?;涇娨草営?xùn)班長與副班長。

那個時期廣州有一間軍醫(yī)院,總部與第一師師部都成立了軍醫(yī)部門。第三師有些團長聘用中醫(yī),但他們未被列入粵軍正規(guī)編制。中醫(yī)協(xié)助受過西方醫(yī)學(xué)訓(xùn)練的西醫(yī),他們使用藥油、綁帶,還從傷兵體內(nèi)取出子彈。

廣東省為粵軍軍人提供了許多職位,這就是“水漲船高”。軍中的文職人員幾乎涉足所有的職務(wù)。推薦他們的至少是師長。師長們享有足夠的聲望,能向省長陳炯明推薦文官。

第一師駐扎在廣州,陳炯明經(jīng)常送錢給粵軍,在這方面他十分出色。軍官與士兵都得過他的賞賜,亦即新兵現(xiàn)在除了每周四毛錢零用錢之外,還能領(lǐng)到四元五毛錢的伙食剩余金。然而,軍官的薪餉仍然要打折扣。陳炯明的錢源自廣東省政府財政局。由于他兼任廣東省省長與南方政府陸軍部部長,自然不缺錢。陳炯明印行紙幣,規(guī)定一元錢紙幣兌換五個雙毫,但雙毫仍為市面上的主要貨幣。

鴉片與賭博是明令禁止的,但在“山高皇帝遠”的地區(qū),煙賭盛行無忌。有些軍事單位包庇煙賭收取黑錢,對方倘若不肯就范,賭場煙館會無休無止地受到騷擾。譬如,那些軍人會派遣兵士穿著便衣到拒絕付黑錢的賭場搗亂,于是賭場煙館不得不“出血”。在某些地方,煙賭交易在固定(每月初三、初六、初九、十三、十六、十九、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九日)集市的公開攤位上進行。通常軍事單位不需要主動索取黑錢,煙館賭場會自動奉獻。好一些的單位不會為算計幾張賭臺、幾條煙榻而討價還價。但他們知道,收這種黑錢只能在遠離省會的地區(qū),故不必害怕陳炯明的禁煙禁賭政策。

走私漏稅是軍人搞錢的另一種常用方法。例如,駐扎在河(珠江)南、控制著珠江三角洲(包括南海、番禺、順德、香山、東莞)水上交通線的廣惠鎮(zhèn)守使李福林,組織了一支“護商隊”,表面上聲稱為了防御土匪,實際上付錢給李福林后,他就會派手下士兵登上民船,這艘船便可掛出書寫著“福軍”的旗幟,就可以拒絕海關(guān)搜檢,也就逃避了進口關(guān)稅。李福林就是這樣財源廣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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