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戰(zhàn)隊的職能是阻止違令者擅自后退,我們舉起軍旗站在第一線后面,倘若士兵后退,我們有權(quán)開槍。士兵們沒有后撤,因為我們打了勝仗。督戰(zhàn)隊的另一功能是軍隊占領(lǐng)一地后維持風紀,所以督戰(zhàn)隊的成員必須是十分勇敢。督戰(zhàn)隊是否設(shè)立,要視部隊長考慮他的部下是否需要監(jiān)督與鼓勵而定。在進攻惠州時,鄧鏗感到楊坤如部和洪兆麟部戰(zhàn)績欠佳,他相信憑借我在楊部服務的經(jīng)驗,頗適合去指揮這一特殊單位。此外洪兆麟對我印象不錯,他見過我要求加入敢死隊,知道我是勇敢的。
我有官印,與連長同級別,那“鈐記”是一個方形的木章,幾分鐘就刻成了。我拿上這個官印,首次當了指揮官。我認為當指揮官最重要的品格是勇敢,“死生由命,富貴在天”。在戰(zhàn)斗中我有時會擔驚:當我聽到炮火聲時心跳就加快了。但這種恐懼感慢慢就消失,變得十分鎮(zhèn)定,習慣于炮火聲浪了。
在惠州之役后,部隊的進展是安穩(wěn)的,占領(lǐng)石龍后挺進廣州。但當我們敗退時,情況很糟糕,我們的傷員處境凄慘,敵軍既不會善待他們也不會殺害他們。只要有可能,傷員同我們一起撤退,蹣跚而行。
體格健全的俘虜會被敵軍收編,那時雙方兵員都不充足。當我們打了勝仗時,不會像他們那樣苛待被俘官兵,但是也不會優(yōu)先照顧敵軍被俘人員,因為我們連自己的傷員都照顧不過來。通常我們忙于追擊敵軍,敵方的傷兵按例由地方上的商會照顧,熬稀飯給他們喝。有些人回家了,去留自決。我們會安葬陣亡的官兵,把敵軍尸體留在戰(zhàn)場上。
至于健壯的敵俘,在解除武裝后,會命令幾乎所有的人充當挑夫。連長會根據(jù)需要,留下一批俘虜充當“永久挑夫”,剩下的便解送到營部去,那些需要永久挑夫的單位便會優(yōu)先受惠。我們不付酬勞給這類挑夫,只是提供膳宿。他們?nèi)羰蔷芙^,好的單位會讓他們離開,壞的單位就違背他們的意愿強迫留下來,因為他們是戰(zhàn)利品的一部分。過了一段時期,便把他們安置到戰(zhàn)斗單位。被俘的敵軍士官有時也充當挑夫。我們不會接納被俘的敵方軍官,一方面,我們不擔心軍官職缺無人填補,另一方面他們不愿加入我軍,這里有一個效忠的懸念。當解除了武裝之后我們不再把他們當作敵人,會拍他們肩頭,同他們握手,也不在乎他們干什么,畢竟他們多數(shù)是廣東人,回家并不困難。我們會審訊他們,但不會刑訊逼供。從士兵提升的軍官,思想比較簡單,他們不會噤聲,有碗說碗,有碟說碟。但他們只知曉自己單位里的事情。軍校畢業(yè)生就不同了,從他們口中套問情報很不容易,有些人不吭聲。我們必須以不同的方式親近他們——必須更有禮貌。至于士兵,我們很少審問他們——畢竟他們所知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