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法院判決,將我父親在市中心的群林市場房產(chǎn)1/3分給劉曼君(另外那2/3,后來又經(jīng)過“公私合營”,父親被打成“右派”后,定息也沒去拿了)。“文革”結(jié)束后落實政策,我托在重慶工作的同學(xué)去打聽,還說群林市場確有一筆定息沒有被領(lǐng)走。
柴家巷的大院子,本來已經(jīng)租給了美豐銀行職工做宿舍,1950年又被折價為17萬元(按新幣值算)賣給政府。人民銀行派人與我父親一起取回17萬元支票,但只給父親留下1萬元(父親用來在較場口下面涼亭子街另買了房子居住),剩余的16萬元,強要父親作為美豐銀行的股票存入人民銀行(當(dāng)時美豐銀行已停業(yè))。
大院子換成了小房子,小汽車沒了,日益衰老的父母(母親還跛著腿)出門擠乘公共汽車。一向受人尊敬的父親不再有人格尊嚴(yán)可言,連街上的叫花子也可以隨意把我父親叫住嘲罵訓(xùn)斥一番……
為了生活和維持我們兄妹二人上完四年大學(xué),父母不得不變賣一些東西。高檔的紅木家具沒人敢買,只好打爛了,賣給制造算盤的工匠去做算盤珠子……
1951年底、1952年初相繼開始的“三反”(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五反”(主要針對“資本主義工商業(yè)者”即資本家的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chǎn)、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jīng)濟情報)運動,聲勢很大,到1952年春已經(jīng)進入高潮,不少私營企業(yè)的工人被發(fā)動起來斗爭老板(資本家)。
我的四叔康心遠(yuǎn),被當(dāng)做“不法資本家”抓去關(guān)了起來,硬逼他承認(rèn)“偷稅漏稅40萬美元”。我父親后來對我說,四叔經(jīng)營的寶豐公司的財產(chǎn),從來也沒有達(dá)到過40萬美元。
四叔被抓走后,我父親也很緊張,每天早上起來后,就打好鋪蓋卷,坐在屋里等著被抓。等到下午五點多鐘還沒事,估計這一天可以平安過去了,才叫上我母親一起出去走走,到小吃攤上吃點東西。我母親后來回憶說,那時她一聽到喊開會,就嚇得兩腿打戰(zhàn)。
后來因為重慶民生公司老總盧作孚和上海冠生園老總冼冠生相繼自殺,引起震動,中央下了文件,據(jù)說開了個著名資本家的名單,四川的就有我父親在內(nèi),要求各地不能再把這些人交給群眾批斗,有問題只向統(tǒng)戰(zhàn)部交代……這樣,亂揪亂斗的風(fēng)頭才緩和下來。我父親感慨地說,死了盧作孚和冼冠生兩個人,救了我們一大群人……
在此期間,我三叔遷到了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