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是個標準的野丫頭,孩子耍的玩意兒樣樣都會。每天放學到家,丟下書包,就沖出去跟同學混在一起。幾乎玩沒多久就被母親拉長喉嚨給喚回家;不是叫我挑水、燒火做家事,就是把弟弟或妹妹綁在我背上。即使這樣,我仍然可以背著娃娃跟同學捉迷藏、跳房子、追紅蜻蜓,甚至到河邊抓泥鰍。記得在中山國小時,每堂下課時間,我必然沖到操場跟同學玩躲避球,直到上課鐘響到盡頭,才飛奔回教室。
高中時,校園的游泳池永遠不放水,操場好像只用來升旗,體育課經常被借去補升學要考的課程。像我這么任性的野人,竟然在當時的升學考──小學就得考初中──的機制中被“規(guī)格”化,成為紋風難動的“淑女”。
不知何時開始,我成為一株三點式移動的植物,每天從書桌到講桌、餐桌,日復一日,失去了戶外活動,而后也遺忘什么是休閑。
曾經因眼睛在計算機前過于干澀,查數(shù)據知道打桌球可以紓解眼睛,乃上網征求一位付費教練陪我打桌球。明明只是為了調節(jié)眼球,來了一位念體育大學的桌球國手,遇上我這只習慣用心上課的書蠹蟲,他就使出教練本色,像訓練選手般設計進度、嚴格教學、檢討進退。玩桌球竟然成為我另一件要努力的事情,變成壓力,最后只好收兵。
原來,我失去休閑的能力了。
兒子升學考結束后,新學年還沒開始,這是一段難得的日子,我放下手邊工作,把所有時間用于母子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