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涉外婚姻
第一章 涉外婚姻
第一節(jié):未在國外定居的中國公民,如何在國內(nèi)起訴離婚? / 282
第二節(jié):定居國外的華僑如何在國內(nèi)起訴離婚? / 285
第三節(jié):一方如何申請承認外國法院的民事離婚判決? / 288
第二章 相關規(guī)定和文件
附 1:《民政部關于辦理婚姻登記中幾個涉外問題處理意見的批復》 / 295
附 2:《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涉外婚姻幾個問題的請示》 / 296
附 3:《民政部、外交部關于做好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297
附 4:《民政部辦公廳關于涉外婚姻登記機構設置問題的答復》 / 298
附 5:《司法部辦公廳關于暫時調(diào)整涉外未婚未再婚公證辦證方式問題的通知》 / 299
附 6:《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三章 / 300
附 7:《華僑同國內(nèi)公民、港澳同胞同內(nèi)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guī)定》 /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