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常常被叫做洛克菲勒的“家族銀行”,意思是我們擁有或者至少控制著該銀行。事實并非如此,雖然我們家多年來與大通有著一些牢固的關系。20世紀初,祖父購買了紐約幾家銀行的股份,包括大通的前身之一公平信托公司(EquitableTrustCompany)。1921年,他將自己在公平信托公司里的股票利益-總計占發(fā)行股票的大約10%-給了父親,使他成了該銀行最大的股東。
但是,在1929年年底之前,我們家沒有一個人在銀行的管理方面扮演過任何直接的角色,而那年年底我們的直接介入,也是由于發(fā)生了一系列不尋常的事情。公平信托公司的律師事務所默里-普倫蒂斯(Murray&Prentice)多年來一直為我們家處理公司和信托業(yè)務。我舅舅溫思羅普·奧爾德里奇-母親最小的弟弟-于1918年進了這家事務所,并迅速成為一名高級合伙人,負責公平信托公司和其他客戶。
1929年股票市場崩潰初期,父親和其他股東們開始擔心公平信托公司的穩(wěn)定性。沒過多久,公平信托公司的總裁猝死。父親建議溫思羅普臨時接替。溫思羅普勉強接受了這個職位,但堅持只干一年。
溫思羅普當上總裁后,想找一個金融伙伴提供國內力量和支持。他找到了大通這個伙伴-全美最強大的國內銀行之一。1930年年初,他談成了兼并大通事宜,創(chuàng)建了當時全世界最大的銀行。父親全力支持兼并之舉,并被允許委派兩名代表-代表人數(shù)總計25人-進入新銀行的董事會。雖然父親的股權因為兼并而減少到大約4%,但他還是聯(lián)合銀行最大的股東。兼并之后,大通銀行非常成功的杰出董事長艾伯特·威金(AlbertWiggin)成了聯(lián)合銀行的董事長,溫思羅普擔任總裁。①
溫思羅普·奧爾德里奇舅舅是個英俊的男人,長著一雙淡藍色的眼睛以及奧爾德里奇家族頗有特色的鼻子。他極富魅力,在紐約的社交生活當中非?;钴S,但隨著名望和地位的上升,他變得相當自命不凡。
按照溫思羅普·奧爾德里奇舅舅后來告訴我的,他一心想著兼并后不久就回到他的律師事務所。但是,1933年年底,形勢發(fā)生了重大變化:艾伯特·威金在國會聽證會上承認,他曾經將銀行的大筆資金以優(yōu)惠的條件貸給自己和他的同事,而在1929年大崩潰期間,他們通過賣空大通銀行股票賺取了1000萬美元!在這些真相面前,父親震驚了。在他的強大壓力下,威金和另外兩名高級官員引咎辭職。大通銀行董事會決定,長期以來一直堅決提倡商務活動道德、提倡金融改革的溫思羅普是領導銀行度過危機的最有資格的人選,便說服他留任董事長。
溫思羅普堅持認為,這類胡作非為之所以容易出現(xiàn),是因為商業(yè)銀行允許擁有投資金融類分支機構,而那些分支機構又使威金等人能夠實施假公濟私的行為。1933年,他在國會作證的時候強烈支持那年付諸實施的兩項重大結構改革:將商業(yè)銀行與投資銀行分開的《格拉斯-斯蒂爾法案》(Glass-SteagallAct)和創(chuàng)建了證券交易委員會、強迫公司注冊自己的股票并作出定期重大財務披露的《證券法案》(SecuritiesAct)。
華爾街和美國金融界都尊重溫思羅普,而大通銀行在他掌舵的20年里也興旺發(fā)達起來。但是,溫思羅普沒有接受過銀行家的培訓,很少介入銀行的日常經營。他喜歡商界政治家的角色,成了美國金融界出類拔萃的代言人。溫思羅普脫離大通銀行經營的不利一面是,一群對金融的看法比較狹隘的高級官員主宰著銀行的運營,阻礙了管理結構和機構的有效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