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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幫會與辛亥革命(6)

江湖三百年 作者:秦寶琦


二  海外洪門:對辛亥革命的支援

孫中山在海外從事革命活動時,曾受到海外洪門的熱情幫助。

1894年興中會的創(chuàng)立,就得到了海外洪門成員鄧蔭南等人的大力支持。興中會初期的成員,大多是洪門分子。孫中山為了爭取海外華僑的幫助,曾三次赴美。光緒二十二年(1896)孫中山第一次赴美時,因未能得到洪門致公堂的幫助,收效不大。孫中山從實踐中認(rèn)識到,鑒于美洲華僑中十之八九皆列籍洪門,故欲收革命宣傳之實效,必借助洪門之幫助。遂于1904年第二次赴美途經(jīng)檀香山時,接受其母舅、檀香山洪門人士楊文柄與胞兄孫德彰之建議,決定親自加入洪門。由洪門前輩鐘兆養(yǎng)介紹,胡福大佬主盟,在國安會館“入圍”,加入洪門致公堂,并被封為“洪棍”。從此,洪門中人便尊孫中山為“孫大哥”。孫中山在到達(dá)美國后,得到了洪門致公堂的大力支持與幫助。1904年3月,孫中山抵達(dá)美國舊金山后,?;蕰榱俗钃蠈O中山的革命活動,串通美國移民局官員,誣稱孫中山的護照是偽造,而將他囚禁于碼頭的小木屋。全美致公堂的首領(lǐng)黃三德聞訊后立即組織營救,他與致公堂英文秘書兼《大同日報》總經(jīng)理唐瓊昌等人,以5000美金將孫中山保出,又延請律師同華盛頓有關(guān)當(dāng)局交涉,終于使孫中山得以脫險。孫中山獲釋后,受到致公堂黃三德等人的熱情接待,讓孫中山在致公堂堂址下榻。

洪門致公堂組織籌餉局為國內(nèi)武裝起義籌集軍餉。辛亥革命期間,歷次起義中所需購買槍支、彈藥的經(jīng)費,起義士兵的軍餉,革命組織的活動費,創(chuàng)辦報刊等的宣傳費,以及孫中山、黃興等革命領(lǐng)袖奔走各地的車旅費和生活費,絕大部分是海外華僑所捐贈。兩次參與廣州之役和惠州起義的洪門志士鄧蔭南,把他在檀香山的商店、農(nóng)場全部出賣,用來充當(dāng)起義的軍費。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僅1907年至1908年兩年之內(nèi),華僑所捐助的款項即達(dá)約20萬元。黃花崗之役,本來計劃籌募港幣13萬元,結(jié)果籌得港幣18.7萬余元。在東南亞,新加坡洪門人士張永福不僅為革命黨人在海外的革命宣傳投入了大量資金,而且為革命黨人在兩廣發(fā)動的歷次武裝起義提供經(jīng)費,僅1911年廣州起義他就捐資1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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