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30年前,亦即公元1875年,日本明治政府派遣松田道之赴琉球,強令琉球國王停止向清王朝朝貢。
松田道之帶來的日本明治政府的命令包括:使用日本年號,廢止琉球對清朝朝貢和慶賀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慣例,同時也廢除琉球國王更迭之際接受清朝冊封的慣例,以及琉球今后與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務省管轄處分,撤銷在福州的琉球館,貿易業(yè)務由日本領事館管轄等。日本政府還命令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厘革及興建之法。一句話,就是在把琉球納入日本版圖后,強制琉球和中國斷絕關系。
松田道之是明治政府的內務大丞。派遣他到琉球,是因為此時明治政府已經將琉球劃歸內務府管理。
1875年的這份命令,直接背景是大久保利通向明治政府提出的關于琉球的建議。1874年在北京簽訂完《北京專條》的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后便向明治政府提出“今通過與清國之談判,彼承認我征藩地為義舉,并出銀兩撫恤受害難民,雖似足以表明琉球屬于我國版圖之實跡,但仍難說兩國分界業(yè)已判然”,為將來計,期望明治政府借機斷絕琉球“與中國之關系,在那霸設置鎮(zhèn)臺分營”。而更遠一點說,1871年,明治政府廢藩置縣,完成了新的中央集權國家體制后,第二年即宣布廢除琉球王國,設置琉球藩,改琉球國王尚泰為藩王。發(fā)展到1875年,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王朝朝貢,可以說是日本政府吞并琉球這一既定國策的一個必然環(huán)節(jié)。
琉球王國被迫停止了對大清國的朝貢。
1876年,記載琉球王國歷史的《中山世譜》、《球陽》的編撰也被迫停止。
從1372年開始加入以明朝為中心的朝貢式冊封體制算起,長達五百多年的中國與琉球王國的藩屬朝貢關系走向了結束。
近代東亞的政治秩序,從此開始了真正的再編和組合。
二
琉球國者,南海勝地也。鐘三韓之秀,以大明為輔車,以日域為唇齒,在此二中間涌出之蓬萊島也。以舟楫為萬國津梁,異產至寶,充滿十方剎,地靈人物,遠扇和夏仁風……
這是琉球“萬國津梁鐘”上的一段銘文。保存在日本沖繩縣立博物館的“萬國津梁鐘”鑄造于1458年,據(jù)說原本是懸掛在琉球王國首里城正殿門前的。琉球群島南連臺灣,東北與日本九州相望,呈弓形分布于東海海域。大航海時代開始之前的十四世紀,琉球商船已經冒波濤之險來往東亞各地。早在1372年,琉球已經成為以明朝為中心的朝貢貿易體系中的正式成員。1429年,尚巴志統(tǒng)一琉球后,琉球商船更成為活躍于東亞海域的“萬國津梁”。比較一下《明史》記載的亞洲諸國朝貢次數(shù),日本19次,朝鮮30次,爪洼37次,安南89次,而琉球一國即171次,幾乎近于各國的總和。除了對明的朝貢貿易,琉球還開展與日本、朝鮮以及東南亞諸國間的中繼貿易,琉球船出沒于中國福州、朝鮮釜山以及泰國、越南、馬六甲、蘇門答臘、爪洼各國港口,販賣香料、象牙、絲織品、瓷器、刀劍。《歷代寶案》所載馳往東南亞的貿易船有104艘之多,其中泰國最多,有58艘。
“以舟楫為萬國津梁”,很說明琉球人當年的境界和抱負。在15世紀上半葉已經開始的琉球船隊貿易活動,足以使當時的琉球人自豪地自稱為萬國之津梁。正因如此,當葡萄牙勢力伸展到馬六甲,琉球人的存在立即進入了他們的視線。佩雷斯《東方諸國記》曾經這樣描述琉球人:“正如我們(歐洲)列國談論米蘭那樣,中國人和其他所有國家的人都談論琉球人。他們?yōu)槿苏?,不販賣奴隸,即便用全世界來交換也不肯出賣自己的同胞,他們寧死也不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