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魯迅少年時期周家的經(jīng)濟狀況(2)

魯迅時代何以為生 作者:陳明遠


這距父親伯宜公病逝已經(jīng)兩年多了。當(dāng)時冬季兩個月之間,周家收到的田租子,根據(jù)《周作人日記》所載就有35袋稻谷,還有一筆數(shù)目不詳。估計共有40-50袋稻谷。11個月以后,到了己亥年(公歷仍在1899年),還有出賣田產(chǎn)的記載——

己亥十一月初三(1899年12月5日):“上午同劍青、仲庠二叔往南門寫契?!?

十一月初八(12月10日):“上午同子恒、仲庠二叔往南門周鶴鳴處結(jié)賬,田五畝,洋二百二十五元正〔整〕。”

十一月初九(12月11日):“發(fā)杭信,說賣田事?!?

十一月二十(12月22日):“見瓞園叔祖,面交祖父箋,彼云如此亦好?!?

從中可知,由二位叔叔主持經(jīng)手,以每畝45圓銀洋的價格,賣去租田五畝,換來銀洋225圓整(折合2010年人民幣1萬元左右)。事后周作人寫信稟告關(guān)押在杭州獄中的祖父,祖父回信云“如此亦好”,算是同意了。這一年,收到的租谷共有“四十五袋另〔零〕”——

己亥十一月廿一(1899年12月23日):“至諸家灣收租”,“租水九分二”;“又至六禾莊”,“兩共收二十袋”。

己亥十一月廿二(12月24日):“往五云門外收租”,“共收租二十五袋另〔零〕”。

1900年,由于周作人忙于參加“縣試”,日記中未見收租的記載,很可能是請人代辦的;1901年秋9月,周作人離開紹興,去南京求學(xué),所以此后的日記中不再見到關(guān)于收租的文字。但這一年的夏季(7月),周作人尚在紹興,日記中有四起佃戶“告災(zāi)”的記載——

辛丑五月廿五(1901年7月10日):“下午樓下陳佃說被災(zāi)?!?

辛丑五月廿七(7月12日):“下午六禾莊佃四人來?!?

辛丑五月廿八(7月13日):“午外山佃四人來說田被水淹。”

辛丑六月初五(7月20日):“是日勞家封佃來告災(zāi)。”

(以上皆根據(jù)《周作人日記》所載)

“樓下陳”、“六禾莊”、“外山”、“勞家封”都是村名,其中“六禾莊”、“勞家封”已見于前引日記;“佃”即“佃戶”。這些周家的佃戶因田受水淹,來向地主家報告災(zāi)情,請求下半年減輕些租谷負擔(dān)。說明這一年周家仍有田租可收。當(dāng)時他們一家主要的經(jīng)濟來源,就是依靠這些田租。周作人在回顧家庭經(jīng)濟情況時,曾經(jīng)寫道:

大概在前清光緒癸巳年(1893)時智興房(即指他家——引者)還有稻田四五十畝,平常一畝租一百五十斤,如七折收租,可以有四千多斤的谷子,一家三代十口人,生活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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