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5.為雄縣農民王漢秋鳴冤(3)

母親楊沫 作者:老鬼


家屬甚為震驚,我們也十分失望。

我實在不明白省里為什么不準平反?根據(jù)何在?而且為什么拖了4年之久才答復?據(jù)家屬說,她們看到在維持原判的決定后面附有顛倒是非的材料。家屬甚為憤怒,懷疑是個別村干部與縣法院個別人在搗鬼。

我對此也感到困惑不解。

現(xiàn)在家屬依然背著沉重的反革命分子家屬的包袱,十分苦惱,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我希望省高院有關領導能在百忙中關照一下此事,予以公正處理。如萬一確實不能平反,也希望能拿出讓我們和家屬心服口服的證據(jù)來。

我堅信此案應予平反,并希望能在我的有生之年,盡早聽到平反昭雪的消息。

此致

敬禮!

楊沫

1989年9月31日

接著,母親又在11月6日提筆給雄縣縣委、縣政府領導去信,說明王漢秋的冤案情況:

雄縣昝崗鄉(xiāng)東河崗村的王雁來(又名王漢秋)是位愛國的上層士紳??谷諔?zhàn)爭中,我和我愛人馬建民及其他抗日干部曾多次住在他的家中,他雖是地主成分,但抗日積極,擁護共產黨,并先后獻出自己的全部土地。當有人懷疑他是否真抗日時,他為表明心跡,曾砍斷小指,送給馬建民,當時我也在場,深為感動。從切身體會中,深知他確實是位愛國人士。但在土改時,卻遭到批斗,(19)51年鎮(zhèn)反時又被打成叛徒、反革命分子。(19)60年含冤病死在獄中。

她的女兒王以云1985年找到我們。我們深知王漢秋的為人,曾為他證明,并給你縣寫信請求予以平反。1985年秋,馬建民逝世,在向遺體告別時,雄縣來的兩位領導郭維城、梅慶元同志曾當面向我說,王的這個案子已經(jīng)平反。我們聽了非常高興,深感貴縣認真落實糾正冤假錯案的負責精神??墒呛髞硗醯呐畠憾啻握业轿覀?,說她父親的案子并未平反,并說縣法院把王的案子報到省法院。我有些驚呆,一個村民的平反案,縣里完全可以決定,為什么要上報省里?

這件事,請雄縣領導費心查處,亟盼早日落實黨的政策,為無辜的群眾平反,以實踐郭維城、梅慶元同志的諾言。假如雄縣法院無法解決王漢秋的冤案,必須經(jīng)省法院才能解決,那么當年在艱苦的抗戰(zhàn)期間,我們曾多次受到王漢秋全家的掩護和舍命相助,今天我作為一個作家,一個全國人民代表,有義務、有責任為王的冤案爭取昭雪平反。

是否需要到省里去反映?盼指教!

母親為這位抗日戰(zhàn)爭中掩護過自己的老鄉(xiāng)所蒙受到的冤屈,而難過,而悲哀。她有點火了,感到有人在敷衍她,糊弄她。

果然過了一年還是沒有音信??磥?,母親的名氣雖然很大,但人家并不認。中國講究行政單位的級別,作家再有名也沒用。

時間一年年過去,此案毫無進展。

對于一個普通農民來說,要想翻這個案實在困難重重。因為這起案子從1947年算起,已經(jīng)過去40多年。即便是錯案,按有關規(guī)定,凡涉及到鎮(zhèn)反和土改運動中的案子,都不在平反冤假錯案之列。

何況原村干部極力反對,強調要保護土改和鎮(zhèn)反的革命成果。

因此,王漢秋的冤魂只好在“反動地主”的陰影下面繼續(xù)哀號游蕩。

其實,十分區(qū)的很多老領導并沒有忘記了這位農民。早在1987年原十分區(qū)政委曠伏兆在《嚴冬過后是春天》一文中就寫道:

為了團結開明士紳和農村知識分子等社會上層人士共同抗日,在分區(qū)抗聯(lián)的領導下,建立了反攻建國同盟會,簡稱反建會。……小河崗村地主王漢秋入會后,斷指寫血書,表示抗日決心(見《星火燎原叢書之六》第153頁)。

同年原十分區(qū)地委副書記楊英在《艱苦的斗爭歲月》一文中也提及王漢秋斷指的事(見《星火燎原叢書之六》第177頁)。

更早的時候,1985年出版的《冀中十分區(qū)二聯(lián)合縣人民抗日斗爭史料》第45頁也清清楚楚說:

1943年10月,馬建民任十分區(qū)抗聯(lián)主任,恢復各縣抗聯(lián)會,加強對社會上層人士的統(tǒng)戰(zhàn)工作。六聯(lián)區(qū)小河崗王雁來(王漢秋)斷指寫血書致函馬建民,表明反對妥協(xié)投降,堅決抗戰(zhàn)到底。

可法院方面不了解這些,也不認這些。他們要維護法律的尊嚴,不能輕易更改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尤其是涉及到鎮(zhèn)反和土改的案子,更非兒戲,母親的一封信根本不起作用。

所以,盡管把自己手指頭切下來,要誓死抗日,緊跟共產黨走的農民,全十分區(qū)就他王漢秋一個,全河北省恐怕他也是獨一份;盡管數(shù)篇革命回憶錄中都提到他王漢秋的名字;盡管母親關注這件事,親自出面為王漢秋鳴冤,卻全沒用,繼續(xù)背著黑鍋。

拖到1994年夏,這個案子申訴快9年了,忐忑不安的母親實在忍無可忍,只好給老首長,原十分區(qū)司令員,文革后出任過河北省委書記、河北省省長的劉秉彥寫信求助。信中說:

雄縣老房東王以云(的)父親王漢秋系我和馬建民的堡壘戶,王漢秋蒙冤致死,至今尚未平反,為此我給程維高省長一信(包括王以云本人申訴狀),煩您代為轉交,也許能起到一點作用。

在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的我軍將領中,劉秉彥是少數(shù)幾位抗日時期參加革命的將軍,戰(zhàn)功赫赫。他對十分區(qū)老百姓的苦難遭遇也充滿同情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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