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者,能也,治之非易焉。
大意
朝廷官員,是具備一定才能的人,管理他們并非一件容易的事。
實例一
寬嚴適度的呂蒙正
宋太宗時期,有人上奏說,在汴河專門從事水運工作的官吏中,有人私自將官貨運到其他地方去賣,眾人都有很大的意見。
聽到這個消息,宋太宗說:“完全根除恐怕太難了。此事不要太認真,只將那些首惡分子懲辦了即可。只要不妨礙正常公務,不必過分追究了。總之,這也是為了確保官貨的暢行無阻呀 !”
宰相呂蒙正非常贊同地說:“水若過清則魚不留,人若過嚴則人心背。君子都看不慣小人的所作所為,但老過于苛求,恐有亂生。不若忍之,使之自省。這樣才能有利于朝政。從前,漢朝的曹參就認為,在善惡的量刑上應該寬嚴適度。謹慎從事,必然能使惡人無所遁形。因此,圣上所言極是,小事上切不可太苛刻。”
呂蒙正以不與人計較而出名。他剛任宰相時,有一位官員在簾子后面指著他對別人說:“這小子也配當宰相嗎?”呂蒙正假裝沒聽見,大步走了過去。
其他官員為他打抱不平,準備將此人查問出來,呂蒙正知道后,急忙阻止了他們。
散朝后,那些官員還是憤怒不已。呂蒙正卻對他們說:“如果知道了他的姓名,一輩子都得耿耿于懷,多不好??!所以千萬不要再去查問了。再說,這對我并沒有什么損失呀?!比藗兌寂宸麣饬看蟆?/p>
簡評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謙虛待人,大度容人,不僅可以贏得人們的尊敬,還可以化解仇恨和怨氣,使我們活得更坦然。
實例二
李世民輕以化人,嚴以懲奸
唐太宗李世民,以赤心求天下賢才而著稱,他也十分注重用輕罰來教育和挽救有過失的官吏。
右驍衛(wèi)大將軍長孫順德受人饋絹,事情被揭露后,唐太宗召見長孫順德,既誠懇又十分嚴肅地批評他說:“若能勤覽古今,以自鑒戒,弘益我國家者,朕當與之同有府庫耳。何乃不遵名節(jié),而冒發(fā)聞乎!”
唐太宗不但不治他的罪,還當眾賜給長孫順德絹數(shù)十匹。長孫順德果真被唐太宗對自己的愛護、諒解和誠摯的情意所感動,悔不該當初,羞愧得無地自容。日后大理寺少卿胡演問唐太宗:“順德枉法受財,罪不可赦,何不以法繩之,反而又賜之以絹呢?”唐太宗回答道:考慮到他的過去,假如他還有廉恥,那么“得絹之辱,甚于受刑;如不知愧,一禽獸耳,殺之何益”?
由此可見,唐太宗的輕罰,不是故意放縱,而是對人才的一種極有力的爭取、籠絡、感化、批評、教育、誘導。果然長孫順德改惡從善,盡忠相輔。別的大臣也被唐太宗此舉所感動,深感唐太宗體貼臣無微不至,更樂意盡忠。
唐太宗征高句麗,攻打安市的時候,因為城內死守,多次未能攻下。于是唐太宗被迫停止攻擊,征發(fā)數(shù)萬民工,在城邊修筑土山,想沿山而攻城。不料山體倒塌,把城墻壓壞。正好此時守山將領傅伏愛私自離開部隊,高句麗以數(shù)百士兵,從城墻缺口出戰(zhàn),進攻土山上的唐軍。守山的唐兵無首,在驚駭中亂成一團,高句麗兵士乘勢奪占了山頭,并挖壕溝而守之,給攻城增加了更大的困難。
派傅伏愛守山的李道宗,一聽此信嚇得面如土色,光腳走到唐太宗帳前請罪。唐太宗說:“按罪,汝當死,但朕以漢武殺王恢(按:漢武帝二年伐匈奴,王恢沒有抓住戰(zhàn)機出擊匈奴,使整個軍事部署失敗,王恢被處以首謀不擊之罪,下獄死),不如秦穆公用孟明,且有破晉蓋牟、遼東之功,故赦汝罪?!钡雷诟屑とf分,以孟明為楷模,拼死力,奪回了山頭。
唐太宗這樣處理既保存了力量,又最大限度地激發(fā)了李道宗的積極性,不僅達到了奪回山頭的目的,還體現(xiàn)了對下屬的寬容和愛護。
唐太宗注重輕罰,但還不失時機地施以嚴懲,由此巧妙地運用了輕以化人,嚴以懲奸的方針。當時的治書侍御史權萬紀,勸唐太宗開采宣、饒二州銀礦,說這樣每年可得數(shù)百萬緡。唐太宗卻說:“朕貴為天子,所乏者非財也,但恨無嘉言可以利民耳。與其多得數(shù)百萬緡,何如得一賢才。卿未嘗進一賢,退一不肖,而專言稅銀之利。昔堯、舜抵璧于山,投珠于谷,漢之桓、靈乃聚錢為私藏。卿欲以桓、靈俟我邪?”當天就罷免了權萬紀,這對不進賢者是當頭一棒,對進賢者卻是個極大的鼓勵。
唐太宗恰到好處地運用了嚴懲與輕罰,從而賞罰分明,政績顯赫。
簡評
“處世要方圓自在,待人要寬嚴得宜”,由于社會環(huán)境的復雜性,人們的心態(tài)也各不相同,所以對待有進取心的人我們要寬宏大量,善于與他們交朋友,對待懈怠或心術不正的人,就要加以區(qū)別,對他們要敬而遠之,而不是與他們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