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長天是從這種體制中走出來的人,他已經很難再習慣它的特點和規(guī)則。他想,如果他從此無權再決定什么的話,甚至還要和上級派來摻沙子的書記和副手在來來往往的內耗中消磨精力的話,那他就完了,長天集團也就完了。
他似乎必須馬上行動,來捍衛(wèi)自己的勝利果實。開始,他策劃了一個將集團進一步股份化的方案:除了將長天實業(yè)股份公司的執(zhí)股權大批轉售外,再把集團內其他幾個骨干企業(yè)也對外招資納股,辦成由多家股東組成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增加這些公司的社會性色彩,擺脫什么招商總公司對長天集團的獨家控制。但這個方案操作起來十分復雜,而且需要時間。而且,說到底仍然沒有他個人的股份。這些年他雖然擁有公司的一切權力,卻從來沒有在個人發(fā)財致富方面動過什么腦筋,他的清廉是上下公認的。公司的財務、審計和各種人財物的收付往來,也完全是照章辦事、從嚴控制、公平公開的。像云南紅塔集團的褚時健那樣窮兇極惡地中飽私囊,他想都沒有想過。一來,是他品性不齒于此;二來,也許是他沒有想到某年某月某日會有一家國營的招商總公司從天而降,突然凌駕在他的頭上,成了他的資產的法定主人?,F(xiàn)在存在他個人銀行戶頭下的,僅僅是他的亡妻去世前賣掉她自己辛辛苦苦辦的那家很不錯的服裝廠所得的八百多萬塊錢。這錢在情理上說,應該屬于他們的獨生兒子吳曉,這是他母親最后留給他的一份遺產。吳長天本來以為這并不算是一筆大錢,他本來以為到他閉眼的時候,他留給兒子的,將是一個市值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的龐大家產。他過去一直憂心忡忡的,是兒子突然在某一天不知怎么迷上了一只薩克斯管,從此聽不進他的任何誘導和規(guī)勸,對學習企業(yè)管理失去了全部的興趣,能不能子承父業(yè)幾乎成了這幾年父子之間爭爭吵吵的主要內容。一年前吳曉在事先不征求意見也不通知的情況下,突然從工業(yè)大學退學參加了一支只能在酒吧里吹吹打打的小資產階級格調的樂隊,父子之間的沖突幾乎到了沸點。吳長天可以在企業(yè)界叱咤風云,指揮千軍萬馬,惟獨管不了自己的兒子,尤其是在他母親病逝之后,他對兒子的心,就怎么也硬不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