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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執(zhí)行(1)

權(quán)力:法院院長 作者:黃云峰


馬陵中院第四合議庭正在審議趙金良的種子案。

吳小龍介紹庭審情況。

眾人議論了一番,一致贊同小龍的看法。

審判員大李說:“我也同意承辦人的意見。不過,有一條,小龍你沒說清楚,你說說依據(jù)《種子法》賠償和依據(jù)省里的《條例》賠償,兩下懸殊多少?”

吳小龍說:“第一個判決依據(jù),就是省里的《條例》。僅賠償三萬多元。如果依據(jù)《種子法》賠償,按市場價格計算,就應該是六十多萬元?!?/p>

大李說:“怪不得呢,兩下懸殊太大了!”

陳茵翻看了一會兒卷宗后說:“剛才小龍和大李都談了自己的觀點,我同意他們的看法。既然大家對事實和爭議的焦點沒有相反意見,我認為還需要把握一些問題:第一,認定雙方的是非責任。這一點一定要透徹!這起案件再次審理時,要讓當事人真正明白原來錯在什么地方,我們糾正了什么東西。要讓他們知道,我們糾正的不僅僅是賠償?shù)臄?shù)量,而是讓他們看到我們的司法公正和公平立足于實事求是。第二,適用法律上,小龍說得很細,我不重復了。實踐證明,我們的許多案件不是審理出了問題,而是因為法理說得不清,援用的法律不到位,常常讓當事人感到一頭霧水。概而言之,我們要把司法理念明白無誤地寫在判決書里,法官的理念,在創(chuàng)造性法律解釋中具有特殊的意義?!?/p>

小龍不住地點頭,他非常佩服陳茵的洞察眼力。

陳茵說:“考慮到這個案子的特殊性,為慎重起見,我建議在合議之后,應當向?qū)徫瘯R報?!?/p>

“匯報?”小龍不解地看著陳茵說,“陳庭,這個案子不復雜,怎么還要匯報?”

“給審委會匯報,也是向?qū)徫瘯W習的機會?!?/p>

“不是提倡權(quán)力下放嘛!我承辦的案子我負責?!毙↓堈f。

“小龍,匯報并不是不讓你負責,也不是對你不相信。”陳茵解釋說,“疑難案件和重大案件都要匯報?!?/p>

“陳庭,我覺得我能夠把住這一關(guān)?!毙↓垹庌q說。

“嗬!還蠻自信的嘛?!标愐鹦χf,“小子,我再次告訴你,重大疑難案件都要匯報。你、我,包括大家都是這樣!匯報的事就這樣定了。”

合議結(jié)束后,吳小龍回到辦公室,按陳茵的要求,準備匯報材料。

這時,趙金良見左右無人,提著東西悄悄地走了進來。他是個粗人,干事喜歡直來直去,像這樣鬼鬼祟祟的,真不適應。但是出于無奈,他又不得不這樣做。余律師叫他學會適應環(huán)境,他想適應適應看。他原本走路啪啪作響,現(xiàn)在只能輕輕地,生怕走出聲音。他一直走到吳小龍跟前,吳小龍也沒發(fā)現(xiàn)。

“吳法官——”趙金良輕輕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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