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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封建(1)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十六講 作者:呂思勉


古代社會的階級制度,既然明白,就可以進(jìn)而觀古代的“封建制度”了。

用后世人的眼光看起來,封建的諸侯,和不世襲的命官,是大相徑庭的。在古代的人看起來,卻沒有什么根本上的區(qū)別。為什么呢?外諸侯有分地的,內(nèi)里的公卿大夫也是有分地的;其或治民,或不治民;或世襲,或不世襲;不過因所處的地位不同漸漸的生出區(qū)別來,根本上的觀念總是一樣?!褪前岩欢ǖ耐恋?,分給同宗族的人?!怨湃苏f起“官制”或“封建制度”來,總是把外諸侯和內(nèi)里的公卿大夫連類并舉。

《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諸侯,日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制農(nóng)田百畝。百畝之糞:上農(nóng)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nóng)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也。諸侯之下士,視上農(nóng)夫,祿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

《孟子·萬章下篇》,載孟子答北富鏑的問,說:“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焙汀锻踔啤贰肮畈幽蟹参宓取碑悺S终f“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則和《王制》似異實同。又《孟子》說“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王制》說“諸侯之下士視上農(nóng)夫”,也小異。其余都同。又《春秋繁露》說:“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陛^《孟子。王制》為詳?!睹献印酚洷睂m锜的問,明說所問的是“周室之班爵祿”?!洞呵锓甭丁芬裁髡f所說的是周制。至于《王制》,則《白虎通。

爵篇》說:“爵有五等,以法五行也;或三等者,法三光也?!|(zhì)家者據(jù)天,故法三光;文家者據(jù)地,故法五行。含文嘉日:殷爵三等,周爵五等,各有宜也。《王制》日:王者之制祿爵,凡五等,謂公侯伯子男也。此據(jù)周制也?!备髡f它是周制?!栋谆⑼ā酚终f:“殷爵三等,謂公侯伯也?!希幽袕牟??!蛉蘸蠌淖印!赜腥炔蛔儭!罟影倮?,侯居七十里。……”又《王制正義》:

“《禮緯含文嘉》曰:殷正尚白,白者兼正中,故三等。夏尚黑,亦從三等?!蹦敲?,五等之爵,是周所獨有的。

至于古文家的說法,卻和今文家不同。他們雖也說周爵五等,而說封土則大異。案《周官·大司徒》說:

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叁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叁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鄭玄注《王制》說:

此地殷所因夏爵三等之制也?!洞呵铩纷冎苤?,從殷之質(zhì),合伯子男以為一,則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異畿內(nèi)謂之子。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猶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狹也。周公攝政,致大平,斥大九州之界;制禮,成武王之意;封王者之后為公,及有功之諸侯:大者地方五百里;其次侯,四百里;其次伯,三百里;其次子,二百里;其次男,百里。所因殷之諸侯,亦以功黜陟之。其不合者,皆益之地為百里焉。是以周世有爵尊而國小,爵卑而國大者。

惟天子畿內(nèi)不增,以祿群臣,不主為治民。

鄭氏此說,羌無證據(jù),征諸古書,又實在沒有這么一回事,《東塾讀書記》卷七,有一條論此事甚核。所以就相信《周禮》的人,也不敢說他曾經(jīng)實行。實在未敢贊同。

但是實際上,封地的大小,也并沒有什么爭辯頭。為什么呢?無論“百里,七十里,五十里”,“五百里,四百里,三百里,二百里,百里”,總不過是一種制度。

無論什么制度,行的時候,總不能沒有差池;何況封建?初封的時候,就算是照定制的,到后來或擴(kuò)充,或侵削,也總是事實上的問題。況且封建總不過是施之于一部分之地。一朝之興,不過于實力所及之地滅掉舊國,封建自己的宗族;其余的地方,總是因循其舊的。那么,焉得有整齊劃一的制度呢?

天子和諸侯的關(guān)系,經(jīng)傳上所說,咱們也且把他寫在下面,但是這種制度,也未必完全實行。就行之也未必能久,這也是無待于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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