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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節(jié):夜總會事件(7)

報戰(zhàn) 作者:燕浩云


"你把我的同事打了,至少是輕傷,如果出了好歹,你們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懷之林處理這種事情很有經(jīng)驗,他和這個派出所的所長也很熟,以前在《都市報》爆過他們好幾次光,不打不相識,后來喝了幾次酒,竟然慢慢成了哥們兒。

"我們那些保安都是民工,因為人手少,最近才把他們招進來的。他們有啥文化???都是些文盲加流氓,我回去就把他們炒掉,"夜總會的老板急忙解釋,"再說了,他們都是老鄉(xiāng),一看有人受欺負,就都起哄沖上去了。我也問了情況,他們說是因為你們有人在門口撒尿,才打起來的。"

懷之林也知理虧,起因畢竟是趙子友站在人家門口撒尿,這說到哪里也是占不住理的。那老板還抱屈道:"也不光你們的人受傷啊,你們那個同事真仗義,也夠勇猛,幾個保安都沒摁住他,他也砸傷我們一個人,這又怎么算呢?"

懷之林沒再說話,這時派出所的所長一邊拽拽他,一邊使了個眼色,兩人一前一后從屋里走了出來。

"我看你們私了吧,這么折騰下去對誰都沒好處。"所長輕聲對懷之林說。

"那怎么行,我們的人都被打得躺到醫(yī)院里了,什么情況現(xiàn)在還不知道呢。"懷之林不依不饒。

"剛才已經(jīng)有其他報社的記者打電話過來了,他們問的就是你們這件事,"所長像是提醒又像是警告,"你這哥們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如果讓其他報社給爆了光,你想想是什么后果。說到底,這也就是一起街頭斗毆事件,你們也沒啥好光彩的。"

這話倒提醒了懷之林,他知道,目前的洋城報業(yè)競爭已經(jīng)完全進入惡性競爭了。上次《都市報》一家競爭對手的高層領(lǐng)導因為貪污受賄被雙規(guī),懷之林還指使手下在頭版頭條的位置連續(xù)報道了兩天,幸災樂禍之情毫不掩飾,躍然紙上。

對方當然不肯罷休,隨之也在頭版連續(xù)發(fā)表評論,指責《都市報》落井下石:"有那么多可以報道的東西,為什么偏要大肆渲染這件事情?"

一來一回,兩家報紙扯著嗓子罵起街來,搞得雙方領(lǐng)導在一起開會也形同水火,勢不兩立。畢竟,這種痛揭同行傷疤之舉在中國報業(yè)史上還是極其罕見的。

懷之林知道,如果今天這糗事被競爭對手知道,肯定不會放過他們,一旦捅出去,后果不堪設想。

想到這里,懷之林如夢初醒,急忙向所長問計:"你說怎么辦?私了?怎么個私了法?"

"就賠點錢吧,反正他們也不缺這點兒錢,"所長用幾個手指一搓,"有錢了,不比什么都實惠啊?你們雙方以前也沒什么過節(jié),今天只是個偶然,這么鬧下去,對誰都沒好處。"

經(jīng)過協(xié)商,雙方各讓一步,懷之林不再追究夜總會的刑事責任,而趙子友、蕭正峰的醫(yī)療和精神損失費也由夜總會承包,最后,對方拿出3萬塊錢,算是一筆結(ji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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