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池分別頂著塑料布,走在回公社的泥濘路上。我剛剛烤干的衣服,不到幾分鐘又被細雨濕潤。那是雨聲和腳步聲交織的長夜,但是小池的說話聲把所有的聲音都蓋了。她說暗戀她的人多得像螞蟻,如果排起隊來,起碼有一里多長,平時連風紀扣都扣得嚴嚴實實的數學老師馮勁松,一有機會也沖著她眨眼。但是,她從來沒認真地打量過那支長長的隊伍,而偏偏把目光集中到我的身上。她也不知道看上我什么?就覺得我的卷頭發(fā)好看,像外國人,身上有一種特別的東西,可能是臭資產階級家庭遺留給我的,就連我身上的氣味,她也特別喜歡,怪不得在插隊之前,她的鼻尖經常要捂著那塊沾上我汗水的手帕。
走過牛塘坳那棵大楓樹,小池問我:“你還記得我出發(fā)的那天早上嗎?”
“記得?!?
“那你記不記得我伸出半個身子跟你揮手?”
“難道你不是跟你爸媽告別嗎?”
“才不是呢,他們都沒能力把我留在城里,我的手是揮給你看的?!?
“我怎么一點也沒看出來?”
“你騙誰呢?當時我對著你喊‘曾廣賢,你要給我寫信啊’,開始你聽不見,當我喊到第三聲的時候,你點頭了,也把手舉起來了。你分明知道,還假裝。”
“我要是知道,就讓我坐大牢?!?
“那你為什么要舉手?還點頭?!?
“我沒舉手,也沒點頭。”
“點了!舉了!你連這個都不承認,我們就沒什么話可說了?!?
反正我也爭不過她,就“好好好”地承認。正是因為這個誤會,她到谷里生產隊之后,每天都伸長脖子等待,總是第一個奔向郵遞員,可是百家的信來了,光明的信來了,就是沒有她的信。要知道一個人生活在那鬼地方,是多么渴望一封信,它甚至比一餐飯一頓豬肉都重要。當百家和光明拿著女同學的來信在她面前晃動時,她恨得直咬牙。百家他們看信,她就看村口的山梁,好像那些樹會突然變成我。山梁一天矮下去一截,她沒等到我的信,更沒看見我的身影,就趁去縣城的機會,摹仿我的口氣和筆跡給她寫信。她在信里替我道歉,替我求婚,替我表揚她的美貌和善良,甚至沒征求我意見,就私自在她的名字前加上了“親愛的”。她幻想這么糊弄一陣,也許我的信真的會來,可是半年過去了,我連半個字都沒寫給她。她抱著那些假信大哭一場,就把它們全部燒了,一邊燒一邊給自己下命令,今后再也不許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