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直:在對抗與招撫之間
盧鏜出獄后,與隨后亮相的戚繼光、俞大猷等一起面對的對手,就是在上述戰(zhàn)役中僥幸逃脫的王直。
王直在雙嶼戰(zhàn)役后,率余部北上定海的烈港,也就是烈表山,距舟山縣城30公里。1549年,因官方在遣散剿殺雙嶼港的福清捕盜船時不支糧餉,導致大半兵船投奔王直麾下,使王直集團成為舟山海域獨一無二的大勢力,名聲大作,并逐步成為繼李光頭、許棟之后獨霸江湖的走私商人集團首領。
1550年,海盜盧七集團搶劫戰(zhàn)船,攻擊杭州江頭西興壩堰,劫掠婦女、財貨。浙江的海道副使丁湛以“拿賊投獻始容互市”為條件,要王直前去剿滅盧七集團,王直遂打垮盧七、沈九等海盜,繳獲船只十余艘,消滅千余人。
1551年,海道副使李文進命令負責寧波府監(jiān)察之職的通判唐時雍、把總張四維(此四維非彼四維)前去和王直商議,希望合力消滅陳思盼海盜集團。陳思盼曾將帶船前來投奔他的海商王丹殺死,吞并其船隊,王直就與原來屬于王丹的陳部取得聯(lián)系,以海道官兵以及寧波慈溪縣柴美德及其家丁數(shù)百人為外援,里應外合,斬殺了陳思盼,并將其侄子陳四及屬下400多人押送海道。
此數(shù)役后,王直確立了自己的海上霸主地位。他自號“五峰船主”,海上船只只有插上“五峰旗”方能進退。在實力最為鼎盛時,他擁眾20萬人,巨艦百余艘,并讓毛海峰、徐碧溪等分領船隊,往來日本、暹羅諸國,自稱徽王。
朱紈搗毀國際走私基地雙嶼港后,舟山的走私海商分裂成互市派與寇掠派。王直便是主張通商的互市派,盡管海上快意縱橫,但他始終沒有放棄“開放海禁”的愿望,以謀取“合法經(jīng)商”的地位。在捕殺陳思盼時,他以此為功,再次向朝廷提出開放海禁的要求,但只得到百石米的饋贈,互市之求被擱置一旁。
1552年,王直公然在舟山開市貿(mào)易,傅衣凌在《明代徽州商人》一文中提到,王直曾言倭國缺絲棉,必須開市,?;寄似剑@僅是王直的一廂情愿,1552年,王忬抵達浙東之時,標志著王直與官府“合作”的短暫“蜜月期”結束,一場新的血雨腥風即將來臨。
之后,王忬遣俞大猷等人率兵夜襲烈港。王直猝不及防,于慌亂中乘船突圍而出。有人說王直在日本避了4年,也有人說王直勾結日本浪人,派部屬回來進行了極端報復,導致1553年的“壬子之變”,史書稱??堋氨魏6鴣?,浙東西,江南北,濱海數(shù)千里,同時告警”。
海盜來勢洶洶,勢不可擋,閩浙海道,由暗中走私惡化為公開武裝對抗,并另行開辟了日本—臺灣—澎湖—福建大金、浯嶼和粵東南澳的海上通道。在明政府眼中,他們的做法已經(jīng)不是一般的出格。
相反,學得乖巧的葡萄牙人在1553年取得了在澳門的居住權,這也是明政府化解倭亂的一大舉措。4年后,葡萄牙人以租借澳門的方式,獨享了之后百余年間澳門作為廣州外港的獨特優(yōu)勢。在倭亂期間,葡萄牙人通過澳門和日本平戶等港直接貿(mào)易,這是東海海域唯一不受海禁影響的航線。
在荷蘭霸占馬六甲的1641年之前,澳門逐漸發(fā)展成為世界貿(mào)易體系中的重要一環(huán)。葡萄牙史學家儒塞斯記載了這個貿(mào)易鏈條:
歐洲與東洋的貿(mào)易,全歸我國(葡萄牙)獨占。我們每年以大帆船與圓形船結成艦隊而航行至里斯本,滿載上毛織物、緋衣、玻璃精制品、英國及富朗德兒出的鐘表以及葡萄牙的葡萄酒而到各地的海港上換取其他的物品。船從哥亞航行至愛琴得到香料與寶石,又從愛琴至嘛喇甲(馬六甲)更得香料與宋大島的白檀。其次,再把此等物品,在澳門換取絹加入為船貨。最后,又把以上的貨物到日本換取金銀塊,可得到投下資本的二三倍利潤。然后,再在澳門滯留數(shù)月,則又可滿載金、絹、麝香、珍珠、象牙精制品、航器、漆器,細工木器以及陶器而返回歐洲。
從王忬到繼任者徐州兵備副使李天寵、楊宜,浙江倭患還是沒有得以平息的跡象。閩浙總督張經(jīng)、浙江巡撫李天寵、蘇松副總兵湯克寬等人先后因不服領導、貽誤戰(zhàn)機等存在爭議的原因而被處決,棄尸于市,參將湯克寬坐牢。兵部員外郎楊繼盛因彈劾嚴嵩“五奸十大罪”,慘遭毒手。
徽州人胡宗憲接替任職不過半年,同是徽人的楊宜便出任了浙江、南直隸總督。經(jīng)過陶宅之敗,胡宗憲及權臣趙文華認識到,單靠明軍脆弱的武力難以剿滅飄忽不定的倭寇。在這種判斷下,1555年,趙文華與胡宗憲在“當事諸君與之籌劃不敢出一語”的情況下,派辯士蔣洲、陳可愿等前往日本招撫倭首王直。此時,胡宗憲已經(jīng)將王直的母親與妻兒接到杭州作為人質。
王直讓其養(yǎng)子毛海峰答復說,“愿意聽從胡公的命令,但要開放海禁”。胡宗憲一口答應。1556年,王直將胡宗憲手下的指揮夏正扣下,部隊交給毛海峰,自己孤身一人,于嘉靖三十五年十一月入胡宗憲府邸。
胡宗憲對王直早有收歸己用之心,使請皇帝饒其死罪,令其戍守海上,但浙江巡按御史王本固堅持要殺王直,雙方爭執(zhí)不下。不久,朝廷有人懷疑胡宗憲收受了賄賂,群情激憤。胡宗憲為替自己辯白,將王直交給王本固,王直遂入獄。王直在死前于獄中以帶罪犯人的口氣曾寫了這樣一份上書:
連年倭賊犯邊……劫掠滿載,致使來賊聞風仿效,紛至沓來,致成中國大患……此臣拊心刻骨,欲插翅上達愚衷,請為說客游說諸國,自相禁治。日本雖統(tǒng)于一君……其國尚有六十六國,互相雄長。其犯中國之賊,大致出于沿海九州,其他十有二島,臣已遍歷,勸自約束……經(jīng)臣撫諭,必不敢仍請攻犯。臣當自五島征兵剿滅,以夷攻夷,此臣之素志,事猶反掌也。如皇上慈仁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馬之微勞馳驅,浙江定海外港,仍如粵中事例,通關納稅,又使不失貢期;宣諭諸島,其主各為禁制,倭奴不得復為跋扈,所謂不戰(zhàn)而屈人兵者也。敢不捐軀報效,贖萬死之罪。
在遲疑兩年后,王直被斬首,這等于判了王直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吨苣冯s志曾刊發(fā)吉青文章《明代舟山抗倭二十年》,用情景式描寫簡要記述了王直死前的情形:
那天,王直被一頂小轎抬到杭州官巷口法場。臨刑前,他提出要求:與兒子見最后一面。王直把束發(fā)金簪交給兒子,父子相擁而泣。然后,他拭去眼淚,不發(fā)一言,伸頸受刀,就此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