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行刺裕仁的“虎門事件”(2)

裕仁天皇傳 作者:程永明


關(guān)東大地震后不到4個月,1923年12月27日,裕仁要去出席帝國議會開幕式,當上午10時45分裕仁乘坐的汽車經(jīng)過虎門公園時,一名青年從下跪的人群中突然躍起,用肩膀撞開警察組成的警戒線,向裕仁的座駕開了槍。子彈穿破玻璃,碎片從裕仁的右耳掠過,稍許滲出些血來,司機加快車速后才躲過射來的第二槍。行刺者一邊高呼“革命萬歲”,一邊追趕汽車,隨后被群眾抓獲交由憲兵處理。

行刺者是一位23歲的青年,名叫難波大助。他的父親難波作之進是山口縣的大地主、眾議院議員、皇室中心主義者。難波大助自幼便反對父親家長式的統(tǒng)治,熱衷于普選運動,政府的嚴厲鎮(zhèn)壓和原敬首相的橫暴,使他走上了無政府主義的道路。大地震后政府的高壓政策使他充滿了敵意,當他得知自己崇拜的社會主義者、無政府主義者大杉榮被殺害的消息后,決心暗殺皇太子為其報仇。

12月23日,難波從故鄉(xiāng)山口縣到達京都。當他在報紙上看到裕仁將于27日出席議會開幕式的報道后,決定利用這一機會進行刺殺行動。他連夜動身于27日8時20分到達東京火車站,隨身還攜帶了一支與他的年齡不相稱的拐杖。這并不是一支普通的拐杖,而是一支經(jīng)過改裝的拐杖槍,是他大名鼎鼎的同鄉(xiāng)伊藤博文出訪歸來送給他父親的禮物。在東京火車站附近的廁所里,難波在拐杖槍內(nèi)裝上了子彈,然后來到裕仁前往議會必經(jīng)的虎門公園附近。于是便上演了上面所描述的一幕,被稱作“難波事件”或“虎門事件”。

遭遇刺殺事件后的裕仁,仍按預定計劃出席了議會開幕式。司法當局認為,無論如何按照難波的行徑終歸是要判處死刑的。可是,為了向外國和日本國民顯示“日本并不存在真正反抗皇室的人”,大審院院長橫田秀雄等人對難波進行了各種勸誘其變節(jié)的活動。但在遭到難波的堅定拒絕后,當局還是以他的名義發(fā)表了悔過的聲明,并宣布犯人是在病態(tài)的情況下行事的。當局的目的在于極力隱瞞犯人是為了自己的信念而行動的事實。

在此后長達一年的酷刑審訊中,難波拒絕承認有罪,并以作為一個“社會主義的先驅(qū)者”而感到自豪。第二年的11月15日,難波被判處死刑。行刺未果的難波大助被處死刑后,被迫辭去議員職務、返回故里終日閉門思過的父親,甚至不愿去為自己的兒子收尸,只好由監(jiān)獄出面將其草草安葬于監(jiān)獄附近的公共墓地。而經(jīng)過這次刺殺事件后,裕仁更被嚴密的戒備所封鎖,變成了“被囚禁的人”。在以后的出行中,裕仁所乘坐的汽車兩側(cè)增設了騎跨斗摩托車的警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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