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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節(jié):裁判陸俊涉嫌受賄超過500萬?(2)

中國足球窩案 作者:郝洪軍


顯然,陸俊作為一個沖鋒陷陣的卒子,他過高估計了自己身后那個"堡壘"的堅固性,更不知道多行不義必自斃的道理。所以,當曾經(jīng)的足協(xié)大廈頃刻間倒塌時,任何一塊飛落下來的磚塊都會砸翻他。

2010年10月5日,許多人在電視里看到穿囚服的陸俊。他失去往日的張揚,面色蒼黃,語調(diào)低迷:"我現(xiàn)在這樣的身份,已經(jīng)沒有資格跟球迷、裁判說些什么,希望我的教訓能告訴他們一個事實……"

警方這次公布案情跟以往不同,這次對陸俊、黃俊杰、周偉新等人的案情沒作詳細公布,只粗略地說他們在多場比賽中收受賄賂、操縱比賽。央視在節(jié)目里提到三場涉嫌被操縱的比賽,但如果陸俊等三名裁判的案情只涉及到三場比賽,他們的受賄金額加一起也就一百來萬。果真如此,這與坊間給陸俊等人"界定的"受賄數(shù)額相差甚遠。

關于陸俊究竟受賄多少金額?他又是如何操縱比賽的?坊間有各種各樣的傳聞。我聽到他涉嫌受賄的說法始于2002年年初,那時我供職《球報》。

2002年1月20日,我直接參與策劃了《球報》的"50萬懸賞涉黑線索"活動。搞這個活動也是為配合當時陳培德、宋衛(wèi)平等人在杭州掀起的反賭行動。

在眾多舉報線索中,關于陸俊的最引人關注。首先,舉報人是實名舉報;再有,涉嫌被陸俊操縱的比賽是一場1997年的乙級聯(lián)賽,舉報人稱賄賂金額竟高達15萬元人民幣。

當年,舉報陸俊的是江蘇南京某公司一個叫韓×的人。該人因特殊關系負責為江蘇加佳足球俱樂部做裁判工作。據(jù)韓×稱:當年,江蘇加佳在沖"中甲"的一場關鍵比賽中,他找到了中國足協(xié)官員W,這位官員欽點一位國際裁判陸俊執(zhí)法這場比賽,陸俊因此獲得了15萬人民幣的好處費……

獲得這個線索后,我們曾聯(lián)系到陸俊。電話通了他接電話時很客氣,但我們委婉地問到江蘇加佳那場比賽時,他迅速撂下了電話……

當年,《球報》要尋找的另一個人是原江蘇加佳俱樂部老板潘強。

2002年的世界杯就像一道"分水嶺"。世界杯前,足壇曾因陳培德和宋衛(wèi)平"掃黑"喧囂一時,裁判龔建平涉嫌受賄被警方批捕,但司法機關取證工作只局限于宋衛(wèi)平的浙江綠城俱樂部一家。世界杯后,也就是2002年7月13日,龔建平案專案組忽然抵達南京,他們要找潘強了解情況,因為江蘇加佳畢竟也是2001年足壇"甲B五鼠"之一。

潘強在2001年年底已離開足球圈。他從舜天俱樂部總經(jīng)理的崗位上退下來后,編制掛在江蘇省體育局,被安排在了體育局下屬的五臺山體育館任副館長,后又調(diào)到五臺山體育館開辦的健身館擔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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