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那一天,有這樣一位母親

我的阿貓阿狗朋友 作者:李小龍 等


那一天,有這樣一位母親

慈悲為懷

被燒傷的母親看到救兒無望,憤怒地撲向那些披著人皮的東西,卻被木棍和鐵鏟打得鮮血淋漓。母親毫不退縮。那幾個披著人皮的東西落荒而逃。母親搖晃著遍體鱗傷的身軀,掙扎著憤怒地追到那些東西的樓下,怒目等待??赡艽丝?,她的唯一想法就是:我和你們前世無仇、現(xiàn)世無怨,為什么你們對我們下此毒手?。?

2008年5月7日晚23點多,在準備關(guān)電視前,我隨手按選擇頻道按鈕,看到重慶臺正在播出的《法治生活》,被主持人述說的案例吸引。第二天,上網(wǎng)搜索有關(guān)資料,看完后百感交集……

本月的11日--5月的第二個星期天,全球的母親節(jié)。去年母親節(jié)前夕,有這樣一位母親:奮不顧身火中救兒。

那一天,有這樣一位母親:臨危不懼。

那一天下午約5點,“單親媽媽”和兩個剛2個月左右大的孩子正在“家”中休息。忽然,它們唯一的出口被堵死了。驚詫之間,汽油從空而降,淋在母子仨的身上。接著,火種又從天降。母子大聲喊叫。一位路人聞訊打開唯一出口,身上著火的母親一躍而出,脫離險境。

一看兩個著火的孩子還“在”家中,母親又馬上回頭,救出一位身上著火的孩子。母親抱著孩子,在地上滾滅身上的火。待它回頭準備救另一個孩子時,卻發(fā)現(xiàn)“家”的唯一出口又被堵上。身上著火的另一個孩子,在母親面前被活活燒死!

這個殘暴的場面,嚇哭了小區(qū)的孩子們。

那一天,有這樣一位母親:勇敢無畏。

被燒傷的母親看到救兒無望,憤怒地撲向那些披著人皮的東西,卻被木棍和鐵鏟打得鮮血淋漓。母親毫不退縮。那幾個披著人皮的東西落荒而逃。母親搖晃著遍體鱗傷的身軀,掙扎著憤怒地追到那些東西的樓下,怒目等待??赡艽丝?,她的唯一想法就是:我和你們前世無仇、現(xiàn)世無怨,為什么你們對我們下此毒手???

在此同時,被救的燒傷的那個孩子回到“家”中,在被燒死的兄弟對面的狹小空間里,悲傷地將頭扭向另一邊。

這位勢單力薄卻非常勇敢的母親此刻肯定忘記了,它不到40公分高的身軀,根本抵不住人高馬大的對方的一擊。那將是致命的一擊!但是,她豁出去了!因為,她心里很亮堂:公理、正義在我手!

披著人皮的東西害怕了。借助警察的救援,他們才得以狼狽地逃離家門。

那一天,有這樣一位母親:舍身取義。

幾天后,被火燒傷的母子倆也辭世了。一般的原因是:母親死于燒傷、被打傷;孩子死于燒傷。我覺得,更深一層的原因在于:更致命的是心理創(chuàng)傷!我更愿意相信,是母親心里放不下先它而去的孩子!又不忍看到受傷的孩子倍受煎熬的痛苦!它實在沒有辦法心掛兩頭!

有誰能夠理解,面對驟然被別人蓄意謀殺而去世的親人時的那種徹心徹骨的痛!有誰能夠面對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摧殘!特別是處于明顯弱勢的單親母親和才2個月大的孩子!善良的母親只能選擇帶著傷痕累累的孩子離開這個世界,和先它而去的孩子相聚在天國。到了天國,它肯定還要告訴那位先它而去的孩子:孩子,公理自在人心!有很多正義的、善良的人,在現(xiàn)場、在事后,義無反顧地為我們聲勢浩大地伸張了正義!我們應(yīng)該謝謝他們!

這是一位多么令人崇敬的母親!盡管,它不屬于人類。

以上故事發(fā)生的時間是2007年4月25日。地點是南京市下關(guān)區(qū)和燕園小區(qū)。母親是一位寄宿在廢棄的水泥管線道里的小型狗,被小區(qū)居民疼愛地冠名為“蝴蝶”。它們的“家”,是一個只有寬、高約40公分,長度不詳?shù)?、水泥鋪設(shè)的空間。

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在“蝴蝶”母子仨被焚燒處,樹立一個小小的大理石碑,上書:“蝴蝶”母子仨被焚燒處。樹立紀念碑,可以警示我們:我們應(yīng)該尊重所有的母親,不管它與我們是不是同類。做為百靈之首的人類,更應(yīng)該善待動物,善待母親!

透過這個案例,我們更感覺到,在我們國家的物質(zhì)水平迅速提高、社會文明不斷改善、法治力量不斷加強的總體條件下,制定《動物保護法》的社會前提已經(jīng)成熟。我們的國家能否也讓這些可憐的、無辜的、但是同樣有感情尊嚴有的小動物們,也享受社會發(fā)展的成果呢?英國早在1822年就已經(jīng)有了這部法律,希望我們國家做得更好!

我們熱切盼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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