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不斷變化著的“軟體動物”(3)

大道無形:日本商業(yè)の動作模式 作者:博君


當被問到商社的經營范圍時,三菱商事中國總代表助理小山雅久先生說了這樣兩句話:“商社不直接做產品”、“我們沒有主業(yè)”。而據(jù)相關報告記載,三菱商社經辦的商品品種有:

(1)開發(fā)建設類:如土木建設工程、建筑所需全套設備以及與此有關的土地、不動產買賣、租賃。

(2)燃料類:如煤炭、焦炭、其他固體燃料、原油、液化氣、其他石油產品等。

(3)鋼鐵類:如鐵礦石、鐵屑、生鐵、合金鋼、普通鋼材和鋼制品、鑄鐵品、特殊鋼等。

(4)有色金屬:如有色金屬礦石、銅、鉛、鋅、鋁、錫、鈷、鎳、水銀、鈦、超級合金、稀有金屬、鎢、鉬、釩、電線電纜等。

(5)機械類:如農業(yè)機械、辦公機械、金屬加工機械、纖維機械、產業(yè)機械、通訊機械、精密機械等。

(6)食品原料類:如米、麥、飼料、砂糖、榨油原料、動植物油脂、農副產品罐頭、酒原料、酒精飲料等。

(7)纖維類:棉紗、棉織品、生絲、絹、人造棉、人造絲及其產品、合成纖維及其產品、原棉、麻、毛及其產品等。

(8)化學品類:如醫(yī)藥、農藥、涂料、顏料、染料、無機有機合成品、樹脂原料及其產品、合成橡膠及其產品、其他化學品、各種化肥等。

(9)原材料類:如木材及其產品、新建筑材料、紙漿、紙及其產品、玻璃及其產品、水泥及其產品、陶瓷產品、石棉及其產品、有色金屬礦石、化學產品及其附屬品、感光材料及其產品、生橡膠及其產品、雜品等。

(10)其他類:保險代理業(yè)等。

在綜合商社經營的產品中,重化工業(yè)產品占很大比重。如將能源、建設部門等的銷售額包括在內,可占總銷售額的2/3以上。但是在耐用品如家電、汽車、照相機、樂器的銷售方面,一般生產廠商自設銷售公司。自上世紀80年代后半期開始,綜合商社經辦產品的內容,隨著日本產業(yè)結構的調整和科學技術的變化而變化,從經辦鋼鐵、能源等“重、厚、長、大”型傳統(tǒng)產品,向以高技術服務型如可視數(shù)據(jù)通信、數(shù)據(jù)庫等新型媒體事業(yè)等“輕、薄、短、小”型尖端產品發(fā)展。

在日本,沒有任何企業(yè)能像綜合商社那樣,經辦這么多的商品。商社既是產業(yè)的組織者,又是產業(yè)的扶持者,這樣一種存在使得“除棺材和空氣之外無所不做”的經營模式成為了可能。

進口貿易、國內貿易和轉口貿易活動廣泛

前不久的力拓“間諜門”事件發(fā)人深省。中方作為力拓的大買家、世界頭號鐵礦石進口國,在談判中卻不能掌握主導權、話語權,被人牽著鼻子走,原因何在呢?真相是力拓通過收買中方相關人員竊取了商業(yè)機密,掌握了核心籌碼,并逼迫中方就范,坐收漁利。

事件爆發(fā)后,在肅清國內鐵礦石進口秩序相關聯(lián)的非法交易調查中,除了已經涉案的首鋼國貿公司高層外,山東省的濟南鋼鐵、萊鋼以及鐵礦石交易一向復雜的河北地區(qū)都牽涉其中,真相讓人咋舌。

在中國“窩里斗”的同時,日本商社的進出口貿易卻做得風生水起。

由于海外收購所需的資金較大,風險也較高,日本鋼鐵業(yè)對海外礦山的兼并投資,使用的均是銀行提供的信貸資金;而在與海外礦石供應商談判時,日本鋼鐵業(yè)并不親自出面,往往通過日本的貿易機構--商社進行對外談判。除了日本的商社資金安全、信譽保證外,由于鐵礦石賣家無法從談判對手,也就是商社本身獲取礦石實際消費者--例如新日鐵、神戶鋼鐵等日本鋼鐵企業(yè)的商業(yè)數(shù)據(jù),這也令在談判中進行賄賂或其他不法獲取消息的行為,變得毫無意義。

從商社的歷史沿革看,商社最傳統(tǒng)的、最擅長的、也最根本的業(yè)務就是做貿易。作為企業(yè)之間交易的組織者,它們從事國內貿易、進出口貿易和第三國間的貿易,構筑起了龐大的交易網(wǎng)絡、信息網(wǎng)絡和物流網(wǎng)絡。

被中國認定為友好商社的伊藤忠商事,與中國的貿易往來開始于1972年,目前,伊藤忠中國集團由華北(北京)、華東(上海)、華南(中國香港)3個地區(qū)機構以及其管轄下的9個當?shù)胤ㄈ斯炯?個常駐辦事處組成。而丸紅商社在中國的勢力也不弱,丸紅在中國13個城市中有15處機構,有42名職員常駐中國,雇用的中國職員為261人。2006年在華交易額為9749億日元(約1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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