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會大眾普遍在道德上討厭自我沉浸(自戀),個人從小被教導要在想到自己之前先考慮別人;人們也都接受這個關懷別人的理念。我們同時被期待著要突出自己,要與眾不同,要比別人優(yōu)秀,而又不能承認要做到這一切只有犧牲別人。這種自相矛盾形成典型的雙重束縛情境(正如巴特森〔Bateson〕所描述的那樣);1也就是說,為了精神健全起見,人們必須否定、壓抑或合理化這個困境。我們的文化鼓勵競爭但又不愿承認成功者的代價是其他人的失敗。更多的職權(quán)成為優(yōu)勝者的獎勵,使他們有了凌駕他人生命的權(quán)力;他們賺得比例過高的物質(zhì)財富,并得到高人一等的社會地位。
顯而易見的,突顯自己得到贊揚和許多其他物質(zhì)與心理上的獎賞。然而很少人了解到,這樣的注意力喂養(yǎng)了理想我卻忽視了真實我;這跟被認識(再度被人了解)是不一樣的。這些人在不被看見,不被承認的時候,內(nèi)心會覺得空虛并認為自己沒有價值。這個人被推崇備至,但卻孤立于跟他競爭的人之外;其他人經(jīng)常會嫉妒他能得到那么多的注意力。
突顯自己的人,物化了自己和他人。雖然他們看起來精力十足(有時會過度活躍),但缺乏真正的活力,也常常感受不到豐富的生命力。在追求成功的過程中常常覺得緊張(他們可能解釋為興奮),或高壓下的沖力(比如做一筆大生意時會發(fā)生的狀況)。他們一心想著成就、權(quán)力、名聲和別人的注意力,也把生活中可以滿足他們所渴望的注意力和認可的人給物化了。如此一來,他們就更加依賴外在環(huán)境了,他們的自我價值完全決定于能得到他人多少認可。因為兒童在成長的過程中常常要取悅他人,所以長成后通常難以認可自己,未培養(yǎng)出健康的自我評價。他們遺棄了極大部分的真實我,集中精力去建構(gòu)一個理想我,并在這個過程中產(chǎn)生了自我憎恨。他們的驕傲感在膨脹著,但是自我評價是低落的。他們驅(qū)策自己去取得更多的成就時,就陷入了自我憎恨的循環(huán)中。他們成功地發(fā)展出并且活在自己的角色里,因此得到許多注意和獎賞,這些角色通常也使他們具有權(quán)力與聲望。不幸的是,他們只有在行動時和成就中才能覺得自己還不錯。
高成就者是在與周遭人群(環(huán)境)的互動中形成自我重要感,由于他們可能會被遺棄,或是沒能讓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很容易感到焦慮,也因此迷戀上了控制。越是能夠在生活中控制人群和局面,他們就越感到安全,覺得自己更棒。而他們常見的家庭問題則是:只要配偶和子女情愿接受控制,他們就覺得高興,但當其他成員逐步走向獨立或自主時,他們會覺得失去控制而將其視為一種威脅。如此一來,這種高成就者的家庭就普遍存在著權(quán)力爭奪。
突顯自己必須要忍耐、警覺、控制、付出努力,要片刻不忘細微末節(jié),要隨時注意他人的期待。這樣的人常常會情緒不寧和多愁善感,奧斯卡·王爾德(OscarWilde)將之定義為:"擁有一種情緒上的奢華,而不必付出代價。"在感情用事的時候,這個人會和經(jīng)驗本身脫節(jié),在情感的體驗中糾纏不清,而不是真正和實際狀況有所聯(lián)結(jié)。
這時,突顯自己的人變得獨立(independent,而非自主〔autonomous〕)和個人化(individualized,而非個體化〔individuated〕),他們?nèi)匀粐乐匾蕾囃庠诃h(huán)境,他們的自我評價也仍然依賴于別人的注意。
獨立與自主
第一眼看去,獨立與自主似乎是一樣的,其實不然。
獨立是針對獨立出來的對象做出的反應,所以仍然被綁在一起。因此,獨立不是真正的自由。許多高成就者是獨立的,看起來是自由與有權(quán)力的,但是因為依附于他人的認可與注意力,他們?nèi)匀皇鞘艿绞`與限制的。他們獨立但不自由。
當一個人自主時,他的內(nèi)在有中心,不會受限于他人的批判,但是對他人的感受與關懷仍然是敏銳的。
個人化與個體化
個人化(individualizing)與個體化(individuating)雖然概念類似,但有著極大的差別。
在個人化的過程中(成為一個個人),他并未自由自在地成長,他成為一個在意他人反應的個人,是受制于他人的。所以個人化并不是真正的自我實現(xiàn)。
當一個人完成個體化的時候,他能自由地選擇,能成為一個不受他人牽絆的人。個體化的人能從成就的限制中釋放自己,進而真正地掌握生命。這樣的人能深刻覺察自我與他人。我們在別的地方也討論到這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