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安排雖然是兩人協議的結果,而密立根在第一論文中也提到實驗是由他和弗雷徹一起做的,但是不管以什么理由或交換條件,剝奪研究生在參與設計和實驗的論文的署名權,仍然是一種不正當的行為。不能拿論文的署名權做交易。密立根如果大度一點的話,完全可以讓第一篇論文兩人共同署名,這與讓弗雷徹以后在某篇主要由他一個人完成的論文中單獨署名,一點也不沖突。論文的作者必須是對實驗做出了實質性貢獻的所有的人,不能多也不能少。然而,即使是在今天,實驗室的“老板”不看對論文的實質性貢獻,利用權勢決定誰是論文的共同作者,這仍然是相當常見的。
密立根的問題還不限于此。在密立根的論文發(fā)表后,其他實驗室試圖重復其實驗。其主要對手是維也納大學的菲里克斯?厄侖霍夫特(Felix Ehrenhaft)。在1911~1913年間,厄侖霍夫特重復了油滴實驗,但是卻未能發(fā)現像密立根所說的油滴所帶的電量總是某一個最小固定值的整數倍。1913年,密立根發(fā)表了一篇論文,其數據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基本電荷的存在,并算出了基本電荷的精確值,從而結束了爭論。
密立根油滴實驗果真像其論文顯示的那樣清晰、精確嗎?1981年,阿蘭?富蘭克林(Alan Franklin)研究了密立根的實驗記錄本,發(fā)現密立根在記錄本中對其觀察結果進行打分,從“一般”到“最好”。根據記錄本,密立根在1913年發(fā)表的論文依據的是140次觀察,然而他把其中49次觀察的數據舍棄不用,只根據91次他認為較好的觀察結果的數據進行計算。但是,在論文中,密立根卻聲稱該論文“代表了所有的油滴實驗”。如果密立根把所有的觀察數據都包括進去,雖然不會影響其結果,卻會加大誤差。這樣,密立根通過有選擇性地刪除數據,獲得了漂亮的實驗結果,并且在論文中誤導讀者。像這樣對實驗數據進行修飾,不論是少報還是多報實驗次數,不論是刪除不利數據還是增添有利數據,都是一種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
現在看來,密立根當時獲得的基本電荷數值偏低,因為他在計算空氣阻力時使用了不準確的空氣粘滯系數。1974年,美國著名物理學家費因曼(Richard Feynman)在加州理工學院畢業(yè)典禮發(fā)表的演說中提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在密立根之后物理學家測定的基本電荷數值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不斷增大,每次只增大一點點。費因曼認為這是由于后來的物理學家在測定基本電荷時,如果獲得的數值比密立根的數值高得多,就會想當然地認為自己測錯了,回頭去找原因,舍去這些“高得離譜”的數據,只保留那些比較接近密立根數值的數據??磥砀尚揎棓祿串數奈锢韺W家還不在少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