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所謂激進主義者(radical)或許可以定義為:極端不滿于現行社會,因而對任何非極端的變革主張都感到不耐煩的人。因此,所有的激進主義者都偏好立即的、根本性的社會變革。換言之,所有的激進主義者都偏好革命性的變革。區(qū)別激進主義者與其他立場者的最明顯標準便是他們用來引發(fā)特定變革的方式。
雖然最極端的激進主義者有使用暴力的傾向,且經常堅持這一點,因為他們認為不使用暴力便無法產生有意義的社會變革,但其他激進主義者則采取不那么絕對的觀點。所有的激進主義者都希望對社會的基礎進行立即的變革,但是較不極端的激進主義者并不堅持暴力是引發(fā)社會變革的必要手段。事實上,有一群激進主義者——如和平主義者(pacifist)——完全拒絕以暴力作為追求正義的手段。這些人極為推崇人權,他們認為沒有人有權利為追求自己的政治目標而傷害或殺害另一個人。這種政治態(tài)度的絕佳例子可見于圣雄·甘地(Mohandas Gandhi)、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以及勞工領袖凱薩·查維斯①(Cesar Chavez)等人的事跡。這三位領袖都發(fā)起大型的運動,要求立即的、深化的變革,但他們都拒絕使用暴力來達成目標,即使遭到現狀支持者的暴力相向,也不改其衷。
然而,即便不是所有的激進主義者都主張暴力,不是所有的革命都會引發(fā)沖突,激進主義者卻容易激起其對手以過激的反應來應對他們。從盧梭的哲學中汲取了大量靈感的當代激進主義者,便讓當權者如坐針氈。極端左派挑戰(zhàn)了最受珍視的社會價值和基本假定;他們反對既存的體制,提倡一個更人性化、更平等與更理想的社會和政治體系。事實上,他們所希望的社會是我們多數人理想中的社會,但基于現實的理由,或者基于權宜之便或缺乏熱情等理由,我們始終無法(或許也不愿意)去創(chuàng)造這樣一個社會。換言之,激進主義者讓我們懷疑:我們之所以安于一個遠非完美的世界,或許并不是因為我們沒有能力去建立一個較完美的社會,而是因為這樣更舒適。如此,激進主義者的理想主義便把其他人置于防守的位置上。
激進主義者對于社會價值觀的輕蔑是如此的徹底,他們所提出的矯治手段是如此的反正統(tǒng),又或許當權者想到其可能被推翻時的罪惡感是如此的逼迫人,以致激進主義者所遭受到的迫害,經常超過適當應付他們所提出的挑戰(zhàn)所必需的程度。因此,即便激進主義者的人數和影響力并不足以使當權者有采取嚴厲行動的必要,激進運動仍然經常遭到全面性的悲慘鎮(zhèn)壓。當權者過度反應的例子包括20世紀50和60年代,當權者對美國民權運動的領導人進行官方監(jiān)視和騷擾;受到同樣待遇的還有在冷戰(zhàn)中主張美國與蘇聯、中國和平相處的左派分子,以及越南戰(zhàn)爭(1961—1975)和當下的伊拉克戰(zhàn)爭的抗議者。一些事件中使用了暴力,如1968 年芝加哥民主黨總統(tǒng)候選人提名大會上,政府官員對那些喧鬧的、粗俗的,但對國家?guī)缀跬耆粯嫵擅鞔_而現成的威脅的反戰(zhàn)示威者的殘暴鎮(zhèn)壓;更驚人的是1970 年在肯特州立大學國民警衛(wèi)隊槍殺反越戰(zhàn)學生的事件。
從政治光譜來看,人們可能會以為對激進主義者構成最大威脅的是保守主義者或反動主義者。的確,右派人士一向對左派人士投以極大的猜疑眼光,并且對其理想抱持鄙視的態(tài)度。但事實上,最敵視激進主義者的通常是自由主義者。這是因為自由主義者和激進主義者擁護相同的理想,但自由主義者偏好不那么極端的立場。由此,只有激進主義者能夠使自由主義者感覺上像個偽君子,因為只有他們能夠鏗鏘有力地質問自由主義者對于左派目標的忠誠度。除非法西斯主義者人數眾多,否則自由主義者是不會害怕他們的,因為從自由主義的觀點來看,法西斯主義者純粹是“錯誤的”,極端右翼的理想和目標是荒謬的。然而,激進主義者比自由主義者更熱烈地信仰左派的理想,也因此對自由主義者更具威脅性。于是,自由主義者可以一方面自稱信奉左派的理想,另一方面又允許3K 黨陣容浩蕩地穿越整個城鎮(zhèn)進行示威游行,因為3K 黨的反動觀點在自由主義者看來是如此的“荒謬”。事實上,通過允許3K黨游行,自由主義者陶醉在證明自己是寬容的過程中。但是一旦激進主義者開始喧囂,要求社會立即進行深刻的進步改革,自由派就會顯得尷尬,因為他們似乎只是“看起來”想要實現他們描述的目標。因此,崇尚自由主義的社會必然要對激進主義加以壓制。
需要迅速指出的一點是,極端右派也被當局殘酷地對待過。愛達荷州魯比山和韋弗家庭的槍戰(zhàn)(1992)①,以及在得克薩斯州韋科市和大衛(wèi)教(Branch Davidian sect)的槍戰(zhàn)(1993)②都是這樣的例子。但是顯然地,這是粗魯傲慢的政府官員的杰作,而不是恐懼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