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勞倫斯·布洛克作品系列(1)

屠宰場之舞 作者:(美)勞倫斯·布洛克


勞倫斯·布洛克是個不折不扣的“紐約客”,四個系列的主人公都跟他一樣,生活在紐約。這四個性格差異巨大的人散居在巨大的城市的不同角落,過著各自不同的生活,卻又像拼圖中四塊不可或缺的碎片,反映出勞倫斯·布洛克豐富的內(nèi)心世界和紐約的生活圖景。布落克筆下的場景是存在的――酒吧仿佛就在眼前,酒鬼、妓女、兇手,似乎就站在街角。只是“許多事都變了,許多人也不見了”

偵探-----馬修·斯卡德

馬修在紐約警界待了十六年。某個夏天的晚上,馬修的一顆流彈射入一個小女孩兒的眼里?!吧溥M(jìn)眼里,都是軟綿綿的東西,自然就搗進(jìn)腦內(nèi)。他們告訴我她是當(dāng)場斃命?!瘪R修 “失去信念,辭掉警察的工作,辭掉做父親和丈夫的責(zé)任,搬進(jìn)五十七街的旅館。”從此,旅館就是他的家,第九大道(后來搬到第十大道)的阿姆斯特朗酒吧成了他的辦公室。他當(dāng)起“只是幫朋友忙”的死人偵探。在調(diào)查過程中,馬修屢屢與死神擦肩,遭遇讓他心靈不堪重負(fù)的人生罪惡。他必須借酒逃避。然后,他必須戒酒。

雅賊----伯尼·羅登巴爾

三十五歲,雙子座,單身,身高約六英尺兩英寸,運(yùn)動神經(jīng)發(fā)達(dá),曾因盜竊失手被捕,蹲了幾年監(jiān)獄,出獄后仍矢志不渝。伯尼·羅登巴爾,是個現(xiàn)在紐約紳士小偷。

伯尼動手前有個習(xí)慣,在目標(biāo)人家門前按很久門鈴。之前因?yàn)殚T鈴壞掉,他開鎖進(jìn)門后被吃英國松餅的屋主撞個正著,被直接送進(jìn)牢房。即使如此,他還是愛偷東西。他隨身攜帶開鎖工具,在每一次開鎖過程中,對屋主安裝的鎖頭評價(jià)一番。

開門進(jìn)去對伯尼來說不是問題,但麻煩事往往等在門后。他是個極為倒霉的賊――現(xiàn)場會躺著一具溫?zé)峄蛘弑涞氖w。警察剛好找上門或者找到“嫌犯可能是伯尼·羅登巴爾”的證據(jù),逼得他百口莫辨,之好扮演起偵探得角色,找到謀殺案真兇,為自己洗脫罪名。

殺手------約翰·保羅·凱勒

客觀上來說,他的確是個歹徒??墒莿P勒自己倒不覺得。

凱勒是位尋常美國公民,住在紐約第一大道865號,單身?;ǖ昀习宀恢朗钦嫘倪€是客套,曾對他說:“你別起花兒來挺有品味,或者該說挺神氣?”但是讀者始終不知凱勒長什么模樣。

殺手該長什么樣?冷酷?沒有表情?眼神帶有殺氣?我們不知道,也不用清楚,如同他干脆利索的工作方式,不作過多的描述便沒有什么可用的線索方便追到他身上??蛻粢粋€滿足的“解決”就夠了,凱勒只要把交待的工作完成等著零錢就行了,讀者在意的不是他的長相,而是“殺手”這個身份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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