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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節(jié):向邪惡追索(69)

向邪惡追索 作者:(美)布洛克


可是我沒打。埃萊娜已經(jīng)表明她并不指望我絕對忠實,她自己以往的職業(yè)經(jīng)驗已經(jīng)使得她相信,男人天生就不是一夫一妻制的動物,出軌行為既不需要借口,也不見得是婚姻生活不協(xié)調(diào)的癥狀。

然而,此刻,我選擇不要去運用這種自由。偶爾我會覺得有那種沖動,甚至還會渴望喝酒。但我現(xiàn)在已經(jīng)學(xué)會,渴望和行動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一個寫在水上,另一個則是刻在石頭上的。

格倫·霍爾茨曼。

抵抗了這些微弱的誘惑之后,我心中懷著難以言喻的愉快,邁開大步沿著五十七街往東走,快走到第九大道的路口時,心中忽然頓悟了。我曾做過一個夢,不知為何覺得夢的內(nèi)容跟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之死有某種關(guān)聯(lián),埃萊娜曾設(shè)法連哄帶騙,把那個夢從我心中的黑暗角落中挖出來。我夢到的是格倫·霍爾茨曼,而我剛剛站在他住過的那棟大樓前面,卻渾然未覺得這與我的夢有關(guān)。

格倫·霍爾茨曼,他為什么要打擾我的睡眠,又試圖想告訴我什么呢?當(dāng)時我還沒來得及思考,就剛好看到威爾最近那封信,因而把做夢的問題給忘得一干二凈。

我來到晨星餐廳,坐在一張靠窗的桌前,點了一杯咖啡。我啜了口咖啡,回想起我跟霍爾茨曼幾次會面中的一次。當(dāng)時我正坐在這扇窗前,或許也是同一張桌子,他在外頭敲敲窗玻璃,吸引我的注意,然后進來跟我一起坐了幾分鐘。

他想成為我的朋友。埃萊娜和我曾跟他和莉薩一起吃過一次晚飯,我不怎么喜歡他。他身上有種讓人討厭的東西,不過我也說不上來是什么。那回他在晨星他所說的話,我并不完全記得,不過他好像告訴我莉薩流產(chǎn)了。當(dāng)時我很同情他,不過還不至于要因此拿他當(dāng)朋友。

沒過多久,他就死了。在第十一大道上打公用電話時被槍殺。后來我接了這個案子,辦案途中,無意間成了主嫌犯弟弟和受害者遺孀的受雇人。我不知道我替他們兩個客戶服務(wù)得如何,但最后我終于知道殺死格倫·霍爾茨曼的兇手是誰。(結(jié)果他是被誤殺的,埃萊娜因此稱此案為"一樁完美的后現(xiàn)代兇殺案"。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

格倫·霍爾茨曼,格倫·霍爾茨曼。他是律師,在一家專出大字體書的出版社當(dāng)常駐法律顧問,曾出主意想找我寫本書,談自己的辦案經(jīng)驗,不過我沒興趣寫,他的公司更不可能出。他這個主意只是個誘餌罷了,也許他是希望我因此能說出一些重要的情報,這樣他可能就會有利可圖。

因為后來我知道,對霍爾茨曼來說,情報就意味著利潤。一開始他把叔叔逃稅的情報賣給國稅局,從此一路干下去,靠這些情報賺了許多外快。這個事業(yè)利潤豐厚,雖然風(fēng)險高又不體面,但他死在第十一大道的人行道時,留下了一套有兩間臥室的高層公寓,而且已經(jīng)把房子的錢付清,另外還有一個金屬保險箱,里頭藏了大約有三十萬現(xiàn)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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