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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 不丟的話,“原味”就走掉了

丟掉50樣?xùn)|西,找回100分人生 作者:(美)蓋爾·布蘭克


推薦序 不丟的話,“原味”就走掉了

——《商業(yè)周刊》創(chuàng)辦人金惟純

這應(yīng)該是我天性的一部分——我從來就很敢丟東西,不知不覺也變成我的人生哲學(xué)。從小,我只要到擺滿東西的地方,例如百貨公司,開始時還覺得新奇,沒多久就開始煩躁、待不下去,因為那里太擁擠了。

我對‘物’的感覺是很淡薄的,也幾乎沒有任何收藏品。對我來說,保存東西最好的形式是記憶。當(dāng)你看完一本書或一部電影、經(jīng)歷一次感動,這些就進入記憶,成為人生中最寶貴的收藏。物品只是形體,隨時可以丟掉,也應(yīng)該隨時丟掉。不只具體的器物該丟,人、事、經(jīng)驗、人際關(guān)系、榮耀、成就……都是可以揚棄的‘形’,丟開,才能輕松。

但我所謂的‘丟’,是丟掉框架、丟掉負(fù)擔(dān)、丟掉包袱、丟掉定型化的角色、丟掉所有的自我限制,而不是丟掉對人的真心。十年不見,一見如故,那是真正的友誼。

無論有形的事物或無形的感受,‘得到’時的快樂,都比不過‘放掉’的。一朵花,你聞它時,它的芬芳透過鼻息通透你全身,讓心平和寧靜,在那幾秒鐘里,你享受到單純而完整的美好。如果興起占有的念頭,把它摘回家,就得安置它、照顧它、擔(dān)心它枯萎——原本美好的感受因為‘擁有’而變得截然不同。

所以我一直認(rèn)為,‘放’的快樂是持久的,‘得’的快樂是一時。不丟的話,‘原味’就會走掉了;秋葉不落,樹根哪能茁壯?懂放手,就能珍惜當(dāng)下,體會‘欣賞’的美好,懂得真正的‘享受’。

推薦人簡介:

本文作者為《商業(yè)周刊》創(chuàng)辦人金惟純,他曾任《中國時報》專欄組主任、《中國時報》主筆、《天下雜志》主編以及商周媒體集團執(zhí)行長,媒體工作經(jīng)驗近三十年,也是著名的時事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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