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論據(jù)二,弟娶其嫂的滿族舊俗。正方認為,哥哥死了,兄弟自然就要娶自己的嫂子,這種是一種非常正常的現(xiàn)象。那么反對者認為呢,這個不對。不應(yīng)該出現(xiàn)這種事情。我們可以考慮,皇太極他有很多弟弟,他也不是就多爾袞一個弟弟,所以反對者認為,即使?jié)M族人有這個習(xí)慣,弟娶其嫂的滿族舊俗,那你也不能證明,皇太極死了以后,就一定是由多爾袞來娶孝莊皇太后,而且呢,還有一個問題,也不一定能夠證明,孝莊皇太后就一定非要嫁給多爾袞。
而且我們可以做另外一個論據(jù),弟娶其嫂,滿族有其舊俗,但是我們并不能因此來論證,孝莊皇太后就一定會下嫁,這個舊俗是可以改變的,因為畢竟它已經(jīng)入關(guān)。入關(guān)以后,它這個舊俗還能保持多長時間呢?所以他們認為,這個不對,對于他們的考證,我覺得是很有道理。
緊接著,反對者們又開始進行了一些畫蛇添足的論證過程。本來我覺得前面考證就很好,但是后面他又認為這個事情不完美,開始進行畫蛇添足的一些論據(jù)。他們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多爾袞后來娶了一個誰呢?娶了他的侄兒媳婦,他把豪格給弄死了,弄死了豪格以后,他把他的侄子豪格的妻子收繼為自己的老婆,說這件事當時引起了全天下人的震怒。我覺得,有點言過其實,全天下其實就你們家的事,全天下人誰管這個啊,愛娶誰娶誰,對吧。說引起了全天下人的震怒。而如果多爾袞又娶了孝莊皇太后的話,那這件事一定是當時全天下的新聞。就一定不會出現(xiàn)今天這種情況,我們還在論證她到底嫁了還是沒嫁,就不會出現(xiàn)這種考證。
更有甚者,這種全天下的震怒,一直在清朝的史書中屢屢有所記載。比較典型的,比如說《清世祖實錄》上,它就記載在順治八年,濟爾哈朗,濟爾哈朗這個人咱們前面講過,最開始順治當皇帝的時候,他是兩個攝政王之一,后來呢,他被多爾袞給擠下去了,自己辭職回家不干了,濟爾哈朗在順治八年的時候,也就是在1651年的時候,他曾經(jīng)上書,跟順治皇帝說,多爾袞討了豪格的老婆,這極為不對。不但如此,過了四年以后,到了1655年的時候,濟爾哈朗還是舊事重提,仍然在提,有這么一回事,他說的是這么一句話:“查睿王將肅王無因戕害,收其一妃,又將一妃私與伊兄英王,此罪尚云輕小,何罪為大?”他認為這個罪在十惡不赦之列。據(jù)《清世祖實錄》里面的記載,反對派就認為,你看,他只是討了他的侄兒媳婦,就引起了這么長篇大論的聲討,如果多爾袞真的娶了孝莊皇太后的話,那么,這史書中無論如何應(yīng)該有更嚴厲的言詞。這是一。
第二,如果有這么回事的話,很有可能,老謀深算的濟爾哈朗他就不會拿這件事一而再,再而三地說。據(jù)此,他們認為,多爾袞與孝莊皇太后之間即使有關(guān)系,退一萬步說,也只是一種偷情,不可能出現(xiàn)下嫁這種事情。偷情跟下嫁是有著原則的區(qū)別。這是他們對第二個論據(jù)弟娶其嫂的滿洲舊俗的批駁。
對于第三個論據(jù),多爾袞的皇父稱謂,反對者們也進行了徹頭徹尾的批駁。他們認為這個蔣氏所寫的《東華錄》里面之所以記載皇父,它是說什么呢?是清朝它的君主對某個臣下,注意,是君主對某個臣下的尊稱,在什么情況下對某個臣下的尊稱呢?在他立了大功以后,無以賞賜,沒辦法再給他加封號了,所以就賞了這么一個封號。因為前面他立了很多功,最后被定為皇叔父攝政王,在定為皇叔父攝政王以后,他的功勞一天比一天大,老在打仗,老在立功,所以后邊怎么辦呢?沒有辦法了,漢文里面沒有什么詞匯了,所以就只能給他定為皇父攝政王。他們還舉例說,用皇叔父攝政王的滿文舉例說,這個皇叔父攝政王,它在滿文里面應(yīng)該是怎么寫的呢?說的是大汗,也就是皇帝了,大汗的叔父父王。他們說滿洲人經(jīng)常有這種傳統(tǒng),跟誰好就管誰叫爸爸,說有這種傳統(tǒng)。
那他們還進一步論述說,實際上,多爾袞的封號是一步一步疊加累積才到了皇父攝政王這兒,你看最開始他就是一個攝政王,后來呢?他立了功,所以被封為叔父攝政王。再后來諸位注意,據(jù)《清世祖實錄》記載,有一個漢族人御史,他這個人的名叫趙開心,他就注意到了叔父攝政王在漢語中的問題,叔父攝政王到底是誰的叔父,是我的叔父,是你的叔父,咱們家一共祖孫三代人,到底誰管他叫叔父,這個叔父成為官稱了,他說這個不對,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就上了一道疏,說:“夫叔父,為皇上叔父,惟皇上得而稱之,若臣庶皆呼,則尊卑無異矣。”你就說不明白了,所以,在他的強烈建議之下,各部開始討論,討論他的建議,最后通過了他的建議。把叔父攝政王改稱為皇叔父攝政王,皇帝也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