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曖昧的所在。
丹.布朗是寫完《天使與魔鬼》才寫《達芬奇密碼》的,兩書的故事有重疊相連之處,后者甚至可被視為前者的續(xù)集或upgrade版本,即使僅就文筆而言,后者無論在結構或修辭上皆比前者嚴謹?shù)褡痢?/p>
因此《達芬奇密碼》所造就的閱讀快感亦比前者來得強烈深刻。一分錢一分貨,不僅商品消費如此,連文字閱讀,亦是。作者多耗費了心機,也多累積了經(jīng)驗,當處理相似的題材時,后出之作總能對前作有所超越。
但當拍成電影,優(yōu)劣之勢卻有可能逆轉。
《達芬奇密碼》的懸疑布局朝向多線發(fā)展,沒有單一的壞人,沒有單一的陰謀,所有壞事皆源起于一段遠古的歷史悲歌,讀者被文字吸進這段歷史,讀來刺激萬分??墒钱斘淖直晦D換成電影,布局沒法不被高度簡化,甚至即使簡化了,仍須預設讀者對歷史或原著有所熟悉,否則,很有可能看不太懂或沒法全盤享受影像樂趣。簡言之,《達》書拍成電影,擺脫不了繁瑣意味,看是好看的,但仍有人會于散場時暗說一句“我看不懂”。
《天使與魔鬼》則沒此煩惱了。原著的情節(jié)推演本來就比較單純明確,壞人的形象比較呼之欲出,壞人做壞事時的壞動機亦比較明顯,不過就是酒色財氣,以宗教之名,其實跟你我他的心底黑暗沒有太大分別。也因此,搬上了大銀幕,人物和情節(jié)都比較容易處理,用比較刻板化的手法就是了,將之徹底的好萊塢化,加一些數(shù)碼特技,再加一些強勁音效,輕易便能吹動觀眾的遍體毛孔,當他們離場,保證不會帶著問號。
兩出電影,難易不同,賣座卻都一樣,丹.布朗已經(jīng)成為了一個“跨媒產(chǎn)業(yè)”,從文字到電影再到電子游戲,都有他的市場,故都有他的分紅?!短焓古c魔鬼》是他的第二部小說,初版時只賣了一萬冊,直到《達》書走紅才加印再賣,銷路以七位數(shù)計。試想假如當天他見《天》書滯銷而心灰意冷,停筆了,不寫了,改行賣保險算了,歷史便將改寫。當作家不可以沒有一點點的自大和自戀,別拍挫敗,明天總會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