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假設你是一位普通的收費型資產管理經理,你也下了同樣的賭注——預期某項資產在未來五年內能夠保持年均20%的增長率,但是你每年僅收取相當于資產總規(guī)模1.25%的費用。
第一年,1億美元的資產增值為1.2億美元。你按照1.25%提取費用——因此收益為150萬美元。這也算不錯,但是與640萬美元相比還是有不小的差距。第二年年初,減去你提取的費用,資產總額為1.185億美元。假設總資產的增值幅度仍為20%,則按照1.25%的比率提取費用,你可以獲得178萬美元的回報。到了第五年,你獲得的收益為296萬美元。五年以后,你累積提取的管理費用為1080萬美元——還算可以,但是與4200萬美元的差距實在是太大了。當然,因為你的收費標準低,許多客戶會轉投你的懷抱。但是,對沖基金經理的想法是,“為什么不賭大一點,好獲得超額利潤呢?”如果你猜對了,這20%的附加收益可是一筆很大的數目。如果你猜錯了,你仍然可以按照總資產的2%提取管理費。令人吃驚的是,如果你猜錯了,你不用償還那20%的損失!當然,如果你猜錯了,買單的人仍然是客戶,而不是你。要想和對沖基金經理一樣獲得巨額回報,你必須得承擔巨大的風險。風險小也就意味著收益少。
對沖基金不是什么新生事物——只不過近些年來,它們開始變得流行起來。早在20世紀40年代以前,騙子們就玩過這樣的把戲。他們設立了兩只基金。對于其中一只基金,他們說服一半的客戶相信XYZ股票的價格將要上漲,因此應當買入XYZ股票。對于另外一只基金,他們又說服另一半客戶相信XYZ股票的價格將要下跌,因此應當做空XYZ股票(這指的是借入XYZ股票將其賣掉,等到其市場價格下跌時,再以較低的價格買回股票并將其還給出借者,其中的差價就是收益)。這兩類客戶互相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只要XYZ股票的價格是波動的,這兩只基金各占據了波動幅度上下10%的區(qū)域。遭受損失的客戶會炒掉騙子,轉而尋找其他的投資渠道。獲得收益的客戶不知道這是一場騙局,因此他們往往會拿出更多的錢來賭下一局。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InvestmentCompanyActof1940)與1940年《投資顧問法案》(InvestmentAdvisersActof1940)明令禁止了這種欺騙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