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人們常常以為擁有幾百萬美元的財產就已經很富有了。但是時至今日,這個標準早就過時了。理財規(guī)劃師會告訴你每年從個人資產中提現(xiàn)的比例不要超過4%,具體提現(xiàn)額還要視環(huán)境而定。對某些人來說,提取比例還要更低一些。不過你想想看吧,一位百萬富翁在接下來的30年里,每年提取個人財產的4%作為生活費,那么他的生活水平甚至會低于我居住地區(qū)的平均水平——我住在舊金山附近,這里的生活成本較高。雖然不窮,但也絕對算不上富有。所以說,到底有多少錢才算富有,這要取決于你自己的衡量標準。只要你感覺錢足夠用了就可以了。不過,如果你能正確地選擇適合自己的致富途徑,那么根本不用理會這個問題。因為未來你能為自己創(chuàng)造出一筆非常龐大的財富,“到底多少錢才算富有”這個問題便無需再討論了。正如書中列舉的多個例子,你會發(fā)現(xiàn)很多超級富豪根本不需要節(jié)儉,因為他們實在是太富有了,節(jié)儉對他們來說根本沒有任何必要。所以,當務之急是選好一條正確的、通往巨額財富的致富途徑。
要成為名人嗎雖然我列舉了很多名人成功或失敗的例子,但是這本書的主旨并不是要講名人軼事。本書的核心立足點在于向各位讀者介紹8種致富方法,而不是介紹各位名人。總體上看,名人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類型。第一類名人是先出名,再憑借名氣賺錢而成為有錢人。例如,拳王喬治·夫曼(GeorgeForeman)退休時,除了有名氣,簡直可以稱得上是身無分文。但是憑借著自己的名氣,他創(chuàng)辦了一家企業(yè)并取得了成功(參考第4章)。梅里?格里芬(MervGriffin)擁有令人難以置信的巨額財富,甚至還曾登上過福布斯400名富豪榜。他憑借著做藝人時積累的不大不小的名氣,一手創(chuàng)辦了自己的媒體帝國(參考第4章)。第二類名人的特征是先發(fā)財,再出名。沃倫?巴菲特就屬于這一類,羅恩·佩雷曼也一樣。這些人都是因擁有龐大的財富而出名的。對于“靠名氣來致富”這個觀點,我要提一點反對意見。如果你跑去演戲、唱歌、做職業(yè)運動員,或是從事其他娛樂業(yè)的目的是要成為有錢人,那么我要提醒你,你的動機和出發(fā)點本身就是錯誤的,而且未來你的致富目標會很難實現(xiàn)——例如第4章里列舉的那些名人案例。這條路不是不能走,不過要注意:其他致富道路的成功率要比這條路高得多。我這么說并不是想對名人做什么評價,成為名人本身沒有絕對的好與壞之分,然而,成為歌手和演員的正確出發(fā)點應當是你很喜歡唱歌或演戲。而且,絕大多數(shù)演員和歌手,生活狀況都很拮據(jù)。我可以向你提供一些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你會發(fā)現(xiàn)現(xiàn)實總是很殘酷,幾乎沒有幾個人能成為富翁。所以文章的重點不是這些名人,而在于研究致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