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所能依傍的,只有那一抹英氣。那是一種“流于表面的女性主義”,其要義,就在于“仿佛自己做得了主”。一旦只寄望于自己做主,一旦連和男人之間那種基于壓榨也好消費也罷的關系都不相信了,其實就沒什么可相信的了。毛姆說:“我屬于一個婦女處于過渡階段的時代……這個時代的婦女一般地……既無母親的優(yōu)點,也無她女兒的優(yōu)點,她是一個解放的奴隸,可是不了解自由的條件。”這話依舊適用于現在。
《 慌心假期 》被當做梅艷芳的最后一部電影,并不確切,后面至少還有《 男人四十 》,但《 男人四十 》里灰暗到底的妻子,全被林嘉欣搶去光彩,而《 慌心假期 》確更像“梅艷芳”的最后一部電影,因為英氣尚存,而那,是她努力確立的一貫形象,盡管“流于表面”。
二
梅艷芳去世六年半,梅媽從未停止對遺產的追討。日前,梅艷芳的母親表示,自己雖然被判敗訴,但還將于七月十九日到終審庭遞交上訴文件,如果失敗,還將北上申冤。這一切都只因為,梅艷芳在去世前,留下了一份日后引起爭議的遺囑:
她將兩個物業(yè)贈給好友劉培基;給兄長和姐姐的4名子女留下若干款項作為學費;剩余遺產,委托匯豐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lián)芨赌赣H覃美金7萬港元作為生活費。之所以采取這種形式,是因為她怕母親“太花錢”,若將遺產盡數交付,會被她在短期內花盡。
她的遺產,劉培基有份,是有原因的。19歲,出道伊始,她就認識了劉培基,1983年,他為她打造的形象轟動全港,使她擺脫了“徐小鳳第二”頭銜。此后21年,他們是朋友,是合作伙伴,也像親人。2003年,梅艷芳的最后一場演唱會,最后一次出場時的那件婚紗,由劉培基制作。她的遺囑引起糾紛之時,身為旋渦中心的他卻躲了起來,給梅艷芳做最后一件衣服:她的壽衣。
而梅艷芳的家人,則用具體行動,解釋了她為何留下這樣的遺囑。梅艷芳剛去世,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就大鬧靈堂,大罵梅艷芳的經紀人王敏慧。第二日,她又有上乘表演,過殯儀館而不入,被記者追問,她捂著胸口:“我到殯儀館門口就覺得不舒服,心口痛!”另一邊,卻跑去搶著主持治喪委員會會議。葬禮還沒完,就放出風來,說梅艷芳身邊都是壞人,只顧圖謀著梅艷芳的錢,葬禮剛告一段落,又跑去搶梅艷芳的骨灰,隨后又打起遺產官司,順便指責第23屆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發(fā)“專業(yè)精神大獎”給梅艷芳時,沒有請她到場,當年年底,她就榮列某周刊2004年十大“瘋”云人物第8名。
而每逢梅艷芳的祭日、紀念日,梅家人必定出來上演苦情戲,梅艷芳去世兩周年紀念日,她哥哥掛起寫有“為梅艷芳沉冤得雪”的橫幅,追討梅艷芳生前的財產,并說她去世前曾被養(yǎng)和醫(yī)院非法禁錮,在失去人身自由中含冤去世。又一年清明時分,梅艷芳的大哥梅啟明在祭拜時突然間淚如雨下,說梅艷芳托夢給他,說她死得很慘,要他幫著討回公道。又提到前幾天杜莎夫人蠟像館為梅艷芳做的蠟像,說蠟像本來是有笑容的,但到開幕那天就變得很憂愁,一定是妹妹有心事未了,他一定要把壞人繩之以法,替妹妹討回公道。
報紙且附有照片,一個形容枯槁尖牙利嘴的中年人,和光彩照人、“恍若神仙妃子”的梅艷芳根本聯(lián)系不到一起。
六年時間,坐吃山空加上高昂的律師費,致使遺產被消耗殆盡,有人建議他們放手,她大哥梅啟明的回答是,官司已經打到半途,形如“洗濕頭”,絕對沒有可能“一頭肥皂泡跑出來”,覃美金則表示不會申請綜援,打算身穿乞服在街頭賣唱,曲目是《 萬惡淫為首 》。
電影《 失蹤的寶貝 》里,有一段旁白:“我總是相信,是那些你無法選擇的事物造就了你,你的家鄉(xiāng),你的鄰里,你的親人。”親人無法選擇,更沒有可能擺脫,即便他們再不堪。
而她一生的所有努力,還有那份遺囑,卻都是一種選擇,她試圖重新造就自己,試圖在那些無法選擇的人和事面前,做出選擇。她做的事,都在他們的對立面,他們痛惜金錢,她便仗義疏財;他們茍安于這繁雜的世界里,只管忙著把眼前的攬到懷里,她便更加要強,事事處處都要爭第一,人前人后都創(chuàng)造傳奇,一定要跳出這瘋癲、不可理喻的雞窩,飛上枝頭作鳳凰,一定要在舞臺上儀態(tài)萬方,風采奪人,明艷不可方物,才出得了多年來腔子里的一口穢氣。
甚至包括選出血緣和法律上的親人,以及自己認可的親人。既然血緣上的親人已無法選擇,她就用遺囑為自己選出自己認可的親人。
她就是這樣,一落地就是為了給風吹雨打,卻在污泥里仰望著星空,孤苦伶仃,與自己斗爭,在無法選擇的命運之中,盡可能做出自己的選擇。至今想起,仍覺惻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