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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透析熱點法律問題 人人都應知道的法律常識(3)

每天學點法律常識 作者:宣煬


程,并在自殺當日開放博客空間,被人們稱為“死亡博客”。之后的3個月,網絡上群情沸騰,姜巖的丈夫王菲成為眾矢之的。網友運用“人肉搜索”將王菲及其家人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住址以及身份證信息和工作單位等全部披露。隨后,王菲不斷收到恐嚇郵件,在網上被“通緝”、“追殺”、圍攻、謾罵、威脅,甚至被原單位辭退

2008年3月18日,因不堪忍受人肉搜索帶來的巨大折磨,王菲將張樂奕、北京凌云互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海南天涯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王菲請求法院判令大旗網、天涯社區(qū)、北飛的候鳥三家網站停止侵害自己的名譽權,消除不良影響,公開賠禮道歉,并承擔自己的工資損失、精神損失共計13.5萬元。

2008年12月20日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張樂奕停止對原告王菲的侵害行為,刪除其刊登在“北飛的候鳥”網站上的《哀莫大于心死》、《靜靜的》、《心上的月光》三篇文章及原告王菲與案外人東某的合影照片,在“北飛的候鳥”網站首頁上刊登向原告王菲的道歉函;賠償原告王菲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公證費用684元;大旗網和“北飛的候鳥”兩家網站的經營者或管理者分別判處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并賠償王菲精神撫慰金3000元和5000元;天涯在線因于王菲起訴前及時刪除了侵權帖子,履行了監(jiān)管義務,經判決認定其不構成侵權。

該案被媒體冠為“人肉搜索第一案”或“網絡暴力第一案”。

人肉搜索一旦涉及具體被搜索的人,就難免會牽涉其并不愿意被廣大民眾知曉的私人情況。隨著信息傳播手段和互聯(lián)網的迅猛發(fā)展,各種對個人隱私權的侵犯已經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而利用“人肉搜索”侵犯個人隱私權的問題已尤為突出。

利用“人肉搜索”對事件中人物個人隱私權的侵害可以說是達到了極致,各種侵害個人隱私權的方式幾乎無所不用其極,包括披露個人婚姻、戀愛、家庭狀況等公認的私生活領域;披露信件、電話等通信的內容(QQ聊天記錄);披露其他各種個人資料等。事件中的各個相關人物也都因個人隱私被披露而不堪其擾,因此承擔著巨大的心理壓力。

網絡隱私權,作為隱私權發(fā)展到網絡時代的產物,是指自然人在網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復制、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也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個人相關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實、圖像以及誹謗的意見等。

根據國家民法、行政法、刑法的規(guī)定,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個人隱私,在當下往往成為“人肉搜索”的目標。這里,個人隱私就是關于個人的有關信息,包括個人的年齡,個人或家庭財產及構成、收入狀況,住所,任職單位的待遇等等,特別是人際交往。

經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于2009年6月1日生效的《徐州市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保護條例》規(guī)定,不得公開他人信息資料,不得攻擊他人系統(tǒng),網吧實行實名登記。該條例對計算機安全等級管理、保護措施、禁止的行為、法律責任等,做出了詳盡規(guī)定,特別是對近來社會廣泛關注的“人肉搜索”,該條例明確“說不”。

根據這一條例,未經允許,擅自散布他人隱私,或在網上提供或公開他人的信息資料,對發(fā)布者、傳播者等違法行為人,最多可罰款50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半年內禁止其計算機上網或停機;一些違法的單位,還可能面臨吊銷經營許可證或取消聯(lián)網資格的處罰。

該條例雖是地方性法規(guī),但其開了網絡隱私權保護的先河,這表明網絡隱私權已經逐漸被人們所重視,該條例的確定為我國網絡隱私權的保護提供了依據,相信有了這一先例,國家對保護網絡隱私權的立法會越來越嚴謹,人們在法律保護的前提下,就能更暢快地享受網絡帶來的便捷。

法律課堂:

網絡的發(fā)展為人們的生活帶來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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