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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成熟的親子關系(7)

父母的品格:決定孩子的一生 作者:(日)坂東真理子


按照舊習慣,父母補貼孩子的生活有很多渠道。除了生活費,父母還會源源不斷地為子女提供衣物、食品等。我姐姐那個年代的人,媳婦的娘家不光在中元節(jié)和年末給女兒寄送物資,3月的偶人年糕、5月的端午年糕、12月的刺?(虎魚)餡兒包子(富山的古老風俗)等等,總之會以各種名義給婆家送禮物。等生了外孫,不僅得準備偶人玩具和傳統(tǒng)節(jié)日的裝飾品,還要準備好孩子穿的和服并裝在衣箱里寄給婆家。娘家繼續(xù)為結婚后的女兒提供各種服務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因為有種思想認為媳婦要麻煩婆家的人養(yǎng)活(其實做媳婦的一般都得給婆家賣力干活兒),而且作為女兒雖然沒有娘家家業(yè)的繼承權,但作為媳婦可以繼承婆家的財產。所以很多人都覺得養(yǎng)女兒麻煩。

長子繼承制度從法律上廢除已經60多年了,這個制度規(guī)定長子雖然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家業(yè),但同時也需要提攜弟妹,照顧年邁的父母,有許多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如今人們的思想意識里依然殘留了許多舊的思考方法和習慣。父母表面上似乎對孩子們都一視同仁,但有些家長還是會下意識地認為“長子,就應繼承我們的家業(yè)”、“把女兒嫁出去真是寂寞”。

而且,子女是否和父母一起同住,是否代替父母處理親戚、鄰里之間的關系,是否繼承家業(yè)或者幫父母工作,都會使父母同每個孩子形成親疏遠近各不相同的關系。即使父母明白必須平等對待每個孩子,但是由于子女脾氣性格的原因、子女配偶的原因等還是會使親子關系產生微妙的差別。

當有些父母不能和成年子女和睦相處時,禁不住就會感嘆“過去的家族制、繼承制真好,那時候孝順的孩子多,家庭傳統(tǒng)也得到了很好的傳承。”但請不要忘記,也是因為那些舊制度致使很多媳婦都受了不少苦。

那么,成年子女和父母,想要其樂融融地、和諧地相處,該如何是好呢?

這就需要新的觀念和生活模式。

美國人(主要是盎格魯撒克遜人)是以個人的自立為前提的相處模式,亞洲人或猶太人是重視親子、親屬關系,重視互相扶持幫助的模式,還有中東重視民族和家庭的模式等等,由于國家和地域的不同,親子關系的處理模式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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