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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成熟的親子關系(3)

父母的品格:決定孩子的一生 作者:(日)坂東真理子


前些日子,召開了大學工作人員會議,有幾個大學公布了一些家長的令人無法置信的怨言:“因為孩子沒有取得學分不能畢業(yè),其實是因為老師的教導無方。這件事在孩子心中形成很大的陰影,大學要負責任”,“因為提交論文的時間比截止日期晚了幾天老師就不受理,老師的這種做法違反有關規(guī)定”,“本人根本沒有取得父母的同意擅自修改了志愿,所以你們不應該招收我的孩子”……

這些怨言中共同的含義是,即使孩子成為大學生父母也還是把他當小孩,想永遠把孩子庇護在自己的翅膀之下。過去,有這樣怨言的往往是有偏執(zhí)傾向、深愛著孩子的母親,有社會經(jīng)驗的父親往往是充當安撫角色,但如今父親站出來埋怨的情況也越來越多。

孩子和父母同心協(xié)力共渡難關的情景,在準備中考、高考的時候比較常見。但現(xiàn)在看來這種“一體感”被不斷延續(xù)下來。父母對大學的怨言,也許能換來校方的大力改進,但如果父母總是用這種毫無根據(jù)的主觀臆斷來影響孩子,孩子將永遠在無法自立的情況下老去。

這種和父母的“一體感”直到孩子進入社會還在持續(xù)。父母會幫助孩子準備入社考試,要求出席入職儀式,替孩子向公司請假。聽說這樣的年輕職員正逐年增加。向公司提出怨言的父母或許也將增加。

其實孩子越被保護就越軟弱。就像被保護的產(chǎn)業(yè)通常都會失去競爭力,最后不得不尋求優(yōu)待措施一樣。

看到孩子受苦、為難,作為家長內(nèi)心一定非常痛苦,所以不自覺地就想代替孩子去承受挫折。但是,無論怎樣痛苦我們都應該在一旁堅強地鼓勵孩子從挫折中重新站起來。因為遇到挫折后孩子能得到鍛煉,能迅速成長起來。

父母不可能使孩子的人生全都如自己所愿。父母應該明白,不能代替孩子做的事情要遠遠多于能夠代替孩子做的事情。否則,無論孩子是18歲,20歲還是30歲都不能真正獨立,長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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