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異類》 天才的煩惱(4)

異類 作者:(美)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


這種觀點是不是比較偏激?假如您十幾歲的女兒發(fā)現自己必須在兩所大學――哈佛大學和位于華盛頓特區(qū)的喬治敦大學之間做出選擇,您會希望她進入哪所大學?我想您會選擇哈佛,因為哈佛是“好”學校。只有在美國大學本科標準入學考試(SAT)的分數處于前面10%或者15%的學生才可能進入哈佛。

但是,如果按照我們已知的智力方面的知識,像分出跑步運動員的名次一樣,對高校進行排名,卻是毫無意義的。從IQ的絕對分值來看,喬治敦大學的學生也許沒哈佛大學的學生聰明,然而毫無疑問的是,他們都是聰明的,從喬治敦這樣的大學畢業(yè)的學生也可以像哈佛畢業(yè)的學生一樣,在將來獲得諾貝爾獎。

近來,心理學家貝瑞·史瓦茲(Barry Schwartz)呼吁名牌高校放棄他們復雜的入學測試程序,只要讓那些達到高校入學標準的學生像抽獎中彩票一樣隨機選擇高校就可以了?!翱梢园褜W生分成兩個群體,”史瓦茲說,“夠格的和不夠格的。夠格的人可以被接納,不夠格的人就要拒之門外。”雖然史瓦茲也承認他的想法在現實當中無法被人們接受,但他說的絕對是正確的。正如哈德森寫的那樣(記得他在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之間,曾對英國頂尖的男生寄宿學校進行了調查):“如果你遇到的是一個真正聰明的小孩,那就完全沒有必要知道他的IQ是多少?!?

讓我們再來看另外一個正產生比較嚴重影響的例子。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制定了一項針對來自弱勢群體報考者的贊助性行動計劃――這正如美國很多頂尖教育機構做的那樣。密歇根秋季注冊入學的學生中,大約10%的學生屬于少數族裔,假如法學院不放松對這群學生的要求――不降低他們入學標準考試的錄取分數以及大學畢業(yè)的評分,而是和其他學生一樣――那么這群學生的比例可能會降到3%以下。而且,如果您將法學院少數族裔和非少數族裔學生的評分進行對比,就會發(fā)現白色人種的學生表現更好。這并不奇怪:那些大學畢業(yè)評分和測試成績比其他人優(yōu)秀的學生,自然會選擇同樣是較高等級的法學院。這也是為什么人們對贊助性行動計劃褒貶不一的原因。事實上,對密歇根大學贊助性行動計劃的指控已經受到美國最高法院的關注:讓那些比同類人遜色的人一起進入精英教育機構,看來有不平等競爭之嫌。

但是,多年以前,密歇根大學曾計劃對法學院少數族裔學生畢業(yè)之后的去向做近距離的調查:他們的收入如何?他們的職業(yè)生涯有什么進展?是否對自己的事業(yè)滿意?對社會和團體有什么貢獻?他們贏得過什么榮譽?他們尋找一切現實生活中能夠令人信服的成功案例。尋找的結果令他們大吃一驚。

“我知道的我們那些少數族裔學生,他們大部分都干得很不錯,”密歇根該項計劃負責人之一的理查德·蘭柏(Richard Lempert)說,“我們原來預計,調查人數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二都會不如白人學生做得好,盡管如此,他們很多人應該還是成功的。然而調查的結果讓我們大吃一驚。我們發(fā)現他們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很白人學生一樣好,沒發(fā)現他們之間存在什么明顯的差異。”

蘭柏所說的也是法學院必須正視的唯一選拔法則――那就是從這里畢業(yè)的學生在現實世界中的表現如何――少數族裔的學生并非不夠資格。他們和白人學生一樣能夠取得成功。為什么?因為即便密歇根大學這些少數族裔的學生在學習資歷上不如白人學生優(yōu)秀,但是法學院培養(yǎng)的學生質量卻足夠高,他們的智商依舊超過了進入大學所要求的標準,他們足夠聰明。如果整個房間的法學院學生都足夠聰明,那么知道他們的測試結果就毫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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