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6 渣甸與馬地臣(1)

洋行之王 作者:劉詩平


06 渣甸與馬地臣

早期的鴉片買賣澳葡當局上述限制的實行,導致英國的鴉片船只愈來愈多地開往廣州黃埔。在澳門,英國的鴉片船必須向葡萄牙當局交納高額稅收;而在黃埔,則無須交納任何稅金,因為這里的鴉片貿(mào)易本來就屬非法走私。在澳門,英國鴉片商必須通過葡萄牙代理人進行鴉片貿(mào)易,貿(mào)易所得利潤的一部分,要被葡萄牙代理人所分享;而在黃埔,外國鴉片商可直接同中國煙販交易,所得利潤不會旁落,只是風險增大了而已。因此,黃埔逐漸成為一個繁榮的鴉片貿(mào)易基地,鴉片貿(mào)易開始進入一個大“繁榮”的時代。

鴉片流入黃埔的方式多種多樣:英國鴉片商或與中國煙販內(nèi)外勾結(jié),在進入黃埔前即將鴉片從船上取出,偷越關(guān)卡運入內(nèi)地;或?qū)Ⅷf片藏在貨船底部,上蓋其他貨物,偽裝后進入黃埔;或與清朝官吏及保商相勾結(jié),公然走私。

1819年,一些新的英國散商加入到鴉片貿(mào)易中來。當馬地臣1819年到達黃埔后,他向其印度鴉片貨主報告說:“行商一般不肯承保鴉片船只,須要誘哄他們落入圈套?!?/p>

也就在這一年(1819),渣甸來到廣州。作為自由代理商,他開始為麥尼克行經(jīng)營鴉片生意。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